[发明专利]螺纹装置、螺纹接头和用于冲击钻岩的钻柱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24479.1 | 申请日: | 2012-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624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05 |
发明(设计)人: | 亚历山大·贝罗纽斯;莱夫·诺德费尔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特拉斯·科普柯·塞科洛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B17/042 | 分类号: | E21B17/042;F16B3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潘炜;刘向辉 |
地址: | 瑞典法*** | 国省代码: | 瑞典;S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螺纹 装置 接头 用于 冲击钻 部件 | ||
1.一种用于冲击钻岩的钻柱部件中的装置,包括用于与设置有互补螺纹的另一个钻柱部件旋拧在一起的螺纹,其中,所述螺纹包括由两个螺纹侧面(10、11)和中间螺纹底部(12)形成的螺纹槽(9),所述两个螺纹侧面中的一个在操作中形成压力侧面,以及其中,所述螺纹槽(9)沿着其轴向延伸方向具有基本相同地成形的截面形式,
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纹底部(12)在轴向截面中看时呈现具有部分圆形形状的至少三个表面部分(Y1、Y2、YC),以及
-从每个螺纹侧面向所述螺纹底部的中间表面部分看时,具有部分圆形形状的所述表面部分(Y1、Y2、Y3)具有增大的半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部分圆形形状的所述表面部分(Y1、Y2、YC)中的至少两个平坦地和/或直接地过渡到彼此。
3.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部分圆形形状的所述表面部分(Y1、Y2)中的至少一个平坦地和/或直接地过渡到相邻的螺纹侧面。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最靠近螺纹侧面的相应的表面部分(Y1、Y2)的半径(RA、RC)与所述螺纹底部(12)的所述中间表面部分(YC)的半径(RB)之间的比值为大约0.05-0.7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比值为大约0.30-0.6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比值为大约0.35-0.55。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槽(9)在所述轴向截面中看是非对称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底部(12)在邻近与所述压力侧面相对的所述螺纹侧面(11)的具有部分圆形形状的表面部分(Y1)中比在邻近形成压力侧面的螺纹侧面(10)的具有部分圆形形状的表面部分(Y2)中朝向所述钻柱部件的对称轴线更加向内地延伸。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与所述压力侧面相对的螺纹侧面(11)比形成压力侧面的螺纹侧面(10)朝向钻柱部件的对称轴线延伸得更长。
10.根据权利要求7-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邻近形成压力侧面的所述螺纹侧面(10)的具有部分圆形形状的所述表面部分(Y1)的半径(RA)与邻近与所述螺纹侧面相对的所述螺纹侧面(11)的具有部分圆形形状的所述表面部分(Y2)的半径(RC)之间的比值在1和10之间。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钻柱部件的轴向截面中看时,所述螺纹侧面(10、11)具有线性延伸部。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是圆锥形螺纹。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圆锥形螺纹具有2°-8°的圆锥角。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是用于与布置在另一个钻柱部件上的互补的内螺纹结合在一起的外螺纹。
15.根据权利要求1-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是用于与布置在另一个钻柱部件上的互补的外螺纹结合在一起的内螺纹。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底部至少在邻近不是压力侧面的螺纹侧面的表面区域中形成为具有与所述螺纹的螺纹顶部的高度相比的深度使得:在结合的螺纹接头具有倾斜偏差的情况下,在外螺纹的相邻螺纹顶部与互补的内螺纹的螺纹底部之间建立接触,以及避免邻接至第二螺纹侧面的所述表面区域与所述内螺纹的螺纹顶部的接触。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底部的所述中间表面部分是所述螺纹底部的中心表面部分。
18.一种包括外螺纹和内螺纹的螺纹接头,其中,所述螺纹接头形成有根据权利要求1-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至少一个装置。
19.一种来自以下组的钻柱部件,所述组包括钻柱、柄适配器、连接套管、钻头、传输适配器,所述钻柱部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至少一个装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特拉斯·科普柯·塞科洛克有限公司,未经阿特拉斯·科普柯·塞科洛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24479.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