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废弃物熔融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24688.6 | 申请日: | 2012-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651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30 |
发明(设计)人: | 中山刚;内山武;秋山肇;吉田朋广;井田民男 | 申请(专利权)人: | 杰富意工程株式会社;学校法人近畿大学 |
主分类号: | F23G5/24 | 分类号: | F23G5/2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孙秀武;孟慧岚 |
地址: | 日本东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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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废弃物 熔融 处理 方法 | ||
1. 废弃物的熔融处理方法,其是在废弃物熔融炉中投入废弃物,将废弃物热分解、燃烧,将热分解燃烧残渣熔融的废弃物熔融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投入煤焦炭和生物质成型物,在该熔融炉的下部用煤焦炭形成高温炉栅,使煤焦炭和生物质成型物燃烧,形成熔融热源,所述生物质成型物是将生物质原料加热至比碳化温度低的温度,同时加压成型而得的。
2. 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弃物的熔融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生物质成型物为含有50重量%以上的挥发成分的成型物。
3. 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废弃物的熔融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生物质成型物为将生物质原料加热至115~230℃的温度,同时进行加压成型而得的成型物。
4. 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废弃物的熔融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生物质成型物为一边长度为50mm以上的方柱体或直径50mm以上长度50mm以上的圆柱体。
5. 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废弃物的熔融处理方法,其中,煤焦炭在炉内的投入量至少是用于形成高温炉栅所必须的量,作为熔融热源所必须的热量通过生物质成型物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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