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强化胶带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25460.9 | 申请日: | 2012-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826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2 |
发明(设计)人: | J·T·巴特西亚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3M创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J7/02 | 分类号: | C09J7/02;C09J201/00;C08J5/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文平;陈长会 |
地址: | 美国明***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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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强化 胶带 | ||
1.一种可变形强化固定制品,所述可变形强化固定制品包含:具有主表面的背衬层;和与之组合的、与所述背衬层的主表面大体共延并由所述背衬层的主表面承载的增强层;所述可变形强化固定制品具有带材构型,所述带材构型是可捆紧的并且表现出在至少大于大体约5至20磅/英寸的范围内的断裂拉伸强度,所述可变形强化固定制品随较高的张力表现出较高的弹性回复率,所述可变形强化固定制品具有纵向轴线和纵向边缘,所述纵向边缘响应大体沿着所述纵向轴线的至少一个预定张力的施加以及其松弛通过至少向着所述纵向轴线卷曲而变形,其在断裂伸长率在大体约150%至900%的范围内产生纵向延伸;在所述断裂伸长率范围内,其中所述可变形强化固定制品随较高的张力表现出较高的弹性回复率,以便为固定的目的提供较高的弹性回复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制品,其中所述纵向边缘能够响应所述可变形制品被在大体约300%至800%伸长率的范围内拉伸并释放而逐渐向着彼此卷曲,以在大体绳索样构型中限定一对彼此并置的卷起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制品,其中所述断裂拉伸强度在大体约10-14磅/英寸的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制品,其中所述弹性回复率在大体约35%至97%的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制品,其中所述弹性回复率在大体约70%至97%的范围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变形制品,其中所述高张力在大体约8-12磅的范围内。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变形制品,所述可变形制品还包含至少其纵向末端部分,在被把持时所述纵向末端部分不卷曲以防止拉伸并且可用以固定所述绳索样构型的末端部分到粘附体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制品,所述可变形制品还包含在所述背衬层和所述增强层的至少一个主表面上的大体共延的粘合剂层。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变形制品,其中所述粘合剂层包含至少一种选自压敏粘合剂、热固粘合剂、包括可紫外固化粘合剂在内的可辐射固化粘合剂、可热固化粘合剂以及它们的任何组合中的至少一者的粘合剂体系。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制品,其中所述背衬层由包括以下的聚合物弹性体材料中的至少一者制成:聚烯烃弹性体、聚丙烯弹性体、聚乙烯基弹性体、聚氨酯弹性体以及它们的任何组合。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制品,其中所述增强层由高度可延伸并且在大体约500%至1450%的范围内的增强稀松布材料制成。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变形制品,其中所述增强稀松布材料选自天然材料和合成材料或它们的组合,其中所述天然材料包括橡胶,其中所述合成材料包括合成橡胶、聚酯、所述聚酯包括聚烯烃(例如,聚烯烃、聚乙烯和聚丙烯);以及它们的任何组合。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变形制品,其中所述背衬层具有在大体约1至4密耳的范围内的厚度。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变形制品,其中所述压敏粘合剂材料选自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合成弹性体、丙烯酸酯以及它们的共混物和组合。
15.一种可变形强化胶带制品,所述可变形强化胶带制品适于在一种模式中用作强化胶带而在第二模式中用作固定物品的高弹性绳索样构型,所述制品包含:具有主表面的背衬层;和与之组合的、与所述主表面大体共延并由所述主表面承载的增强层,以及与所述增强层和所述背衬层中的至少一者以大体共延的覆盖关系设置的粘合剂层,所述制品在所述一种模式中具有有着纵向延伸边缘和纵向轴线的大体带材构型,并且可拉伸、可捆紧和可适形,并且响应沿着所述纵向轴线按预定量的拉伸及其松弛,所述纵向延伸边缘通过至少自身向着所述纵向轴线卷曲而变形并在所述第二模式中呈现绳索样构型,在所述断裂伸长率范围内,所述绳索样构型随较高的张力表现出较高的弹性回复率,以便为固定物品提供较高的弹性回复力。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可变形强化胶带制品,所述可变形强化胶带制品还包含至少纵向末端部分以在被把持时不拉伸,所述纵向末端部分可用于固定到粘附体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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