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防眩光表面的透明玻璃基材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25738.2 | 申请日: | 2012-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6215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09 |
发明(设计)人: | J·高里尔;S·D·哈特;A·T·斯蒂芬斯二世;J·A·韦斯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C15/00 | 分类号: | C03C15/00;C03C2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31100 | 代理人: | 项丹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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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眩光 表面 透明 玻璃 基材 | ||
1.一种具有防眩光表面的透明玻璃基材,所述防眩光表面包括:
未粗糙化的表面部分,其中,所述未粗糙化的表面部分形成最高至0.2的防眩光表面的比例;以及形成防眩光表面的余下部分的粗糙化表面,所述粗糙化表面具有粗糙度,且RMS大小至少80nm;以及
小于[1/(0.081x RMS)]的截止频率,其中,所述截止频率是粗糙度的功率谱密度下降到低于1/e2的频率ν,单位是1/微米,即微米-1,RMS是粗糙化表面的RMS大小,单位是纳米。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玻璃基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眩光表面集成到透明玻璃基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玻璃基材,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防眩光表面以光学距离D放置在像素化显示器前方,像素化显示器具有多个像素间距为P的像素时,所述防眩光表面的截止周期为大于[(280/P)·(0.098·RMS-5.55)·D/3],其中所述光学距离D的单位为毫米,所述像素间距P的单位为微米,所述截止周期是所述截止频率ν的倒数,单位为微米。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玻璃基材,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防眩光表面放置在具有多个像素的像素化显示器前方时,所述防眩光表面的像素功率偏差小于7%。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玻璃基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眩光表面的反射图像清晰度小于90%,并且透射雾度小于20%。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玻璃基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玻璃基材包括碱性铝硅酸盐玻璃。
7.一种显示器组件,该显示器组件包括:
像素化显示器,所述像素化显示器包括多个具有像素间距P的像素,像素间距P的单位为微米;以及
具有像素功率偏差小于7%的防眩光表面的透明玻璃基材,其中,所述透明玻璃基材设置在所述像素化显示器的前方并与所述像素化显示器间隔开一段光学距离D,单位为毫米,其中,所述防眩光表面与透明玻璃基材朝向像素化显示器的表面相对,其中,所述防眩光表面具有粗糙化表面和未粗糙化表面部分,所述粗糙化表面具有至少80nm的RMS粗糙度大小,其中,所述粗糙化表面的截止频率大于[(280/P)·(0.098·RMS-5.55)],单位为微米,所述截止频率是粗糙度的功率谱密度下降到低于1/e2的频率ν,单位是1/微米,即微米-1,其中,RMS是粗糙化表面的RMS大小,单位为纳米,其中,所述未粗糙化的表面部分形成最高至0.2的防眩光表面的比例,并且其中所述粗糙化表面形成防眩光表面的余下部分。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眩光表面的图像清晰度小于90%,并且透射雾度小于20%。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玻璃基材包括碱性铝硅酸盐玻璃。
10.如权利要求7-9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眩光表面集成到透明玻璃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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