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协同复苏灌注支持在审
申请号: | 201280026221.5 | 申请日: | 2012-0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573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1 |
发明(设计)人: | 加里·A·弗里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ZOLL医疗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H31/00 | 分类号: | A61H31/00;A61N1/39;A61N1/362;A61B5/11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夏东栋;陆锦华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协同 复苏 灌注 支持 | ||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申请根据35U.S.C.§119(e)要求2011年4月8日提交的美国申请序列号61/473,273的优先权。上述相关申请中提出的全部主题都通过引用并入本申请,如同完全是在本文中阐述的。
技术领域
本文件涉及通过电磁刺激生理组织来治疗心脏停搏受害者的系统和技术。
背景技术
心脏停搏或者猝死是对具有普通心脏病因的生理异常的多样性集合的描述,其中患者通常呈现无脉搏、无呼吸和无意识的症状。心脏停搏很普遍,仅在美国,每年估计就有300,000位受害者,并且可类似地估计世界范围内的其他受害者。早期除颤是骤然心脏停搏幸存的主要因素。实际上,未经除颤治疗,被挽救的心脏停搏受害者的情况非常少。存在许多不同种类的异常心电图(ECG)节律,其中一些可通过除颤治疗,一些不能。对此的标准术语分别是“可电击”和“不可电击”ECG节律。进一步将不可电击ECG节律分类为血流动力学稳定和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节律。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节律是不能利用足够的血流来支持患者幸存(不可存活)的那些节律。例如,认为正常窦性节律是不可电击的,并且血流动力学稳定(可存活)。在心脏停搏期间遇到的,不可电击并且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一些常见ECG节律为:心搏徐缓、心室自主节律、无脉性电活动(PEA)和心搏静止。心搏徐缓,其间心跳过慢,是不可电击的,并且可能不可存活。如果患者在心搏徐缓期间无意识,执行胸外按压直到获得起搏可能有帮助。室性自主心律也可能为不可电击的并且不可存活的(通常,电模式始于心房),在室性自主心律中,使心肌开始收缩的电活动在心室而非心房中发生。室性自主心律通常导致30-40次心跳/分钟的缓慢心律,常常使患者失去意识。因为心室通常响应心房的活动,所以发生缓慢心律,但是当心房停止它们的电活动时,在心室中发生更慢的、替补的节律。电机械分离(EMD)导致的无脉性电活动(PEA)是不可电击的并且不可存活,并且将需要胸外按压作为第一响应,在无脉性电活动(PEA)中,在心脏中存在律性电活动,但是不存在心肌收缩性。不能利用除颤成功治疗心搏静止,对于其他不可电击、不可存活节律的情况也是这样,在心搏静止中,在心脏中既不存在电活动,也不存在机械活动。对心搏静止推荐起搏,并且存在先进的生命支持团队能够执行以帮助这种患者的其他治疗方式,例如插管或给药。能够利用除颤成功治疗的可电击节律的主要示例为:心室纤颤、心室心搏过速和心室扑动。
通常,人类心脏内的电化学活动导致组织的肌肉纤维以同步方式收缩和放松。心脏肌肉组织的这种同步运动导致将血液从心室有效地泵送至身体的生命器官。然而,在心室纤颤(VF)的情况下,心脏内的异常电活动导致个别肌肉纤维以异步和无序方式收缩。作为这种失去同步的结果,心脏失去了其有效泵送血液的能力。除颤器产生大电流脉冲,该大电流脉冲中断与心室纤颤相关联的心脏无序电活动,并且除颤器向心脏的电化学系统提供重新同步自身的机会。一旦恢复了有组织的电活动,常常就伴随同步肌肉收缩,导致恢复有效的心脏泵送。
在Paul Zoll博士于1956年描述的首次在人体医疗使用后,体外除颤已经变为用于心脏停搏、心室心搏过速(VT)和心房纤颤(AF)的主要疗法。单相波形除颤占据主导,直到1996年,当第一个双相波形变得可用于医疗使用。实际的出院生存率保持在极低的10%或更低。在美国的大城市中,包括那些具有大量、先进的入院前医疗基础设施的城市,心脏停搏的生存率保持为低至1-3%。
近年来,医学界已经重新发现了高质量、深度按压对提高生存性的重要性。美国心脏学会在他们最近的2010年指南中声明“参与综合性证据评估过程的科学家和医疗服务提供者根据当前的科学进步,分析了CPR步骤的顺序和优先性,以识别对生存性具有最大潜在影响的因素。基于可用证据的强度,他们提出推荐方案,以支持表现出最大希望的干预。毫无异议地支持继续强调具有适当速度和深度的按压的高质量CPR,允许完全胸部反弹,最小化胸部按压时的中断,以及避免过度换气。”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ZOLL医疗公司,未经ZOLL医疗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26221.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