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远侧尖端部分和近侧溶液腔管的微导管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27304.6 | 申请日: | 2012-04-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35222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2-08 |
发明(设计)人: | R·J·索拉尔;Y·沙克尔德;G·利伯 | 申请(专利权)人: | 塞茂普特克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M25/00 | 分类号: | A61M2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45 | 代理人: | 赵蓉民 |
地址: | 美国加***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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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尖端 部分 溶液 导管 | ||
1.一种微导管,其包含:
细长管状主体,其具有主体近端、主体远端和溶液腔管,其中所述溶液腔管轴向延伸通过所述细长管状主体,所述细长管状主体包含在所述主体远端处的出口;以及
尖端部分,其具有尖端部分近端、尖端部分远端以及尖端部分腔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腔管轴向延伸通过所述尖端部分,所述尖端部分腔管按尺寸形成为与保持在其中的导丝基本紧密配合,并且所述尖端部分具有比所述细长管状主体更小的直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近端被设置在所述细长管状主体的所述出口远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细长管状主体与所述尖端部分连续,并且被配置成在其中保持所述导丝的近侧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与所述细长管状主体分离。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与所述细长管状主体偏心。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具有在所述尖端部分近端处的近侧开口,并且其中所述近侧开口不与所述出口共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细长管状主体的直径大于所述尖端部分的直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至少部分地不透射线。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由与不透射线材料复合的聚合物构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的长度在10mm至120mm范围内。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的内直径大于放置通过其中的导丝的直径约0.002。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出口包含多个开口。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出口包含在所述主体远端处的开口,其中所述开口直接通向所述脉管。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导管,还包含设置在所述远侧尖端部分上的球囊。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球囊由柔顺材料构成。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球囊由半柔顺材料构成。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导管,还包含棘丝,该棘丝沿着所述细长管状主体的长度延伸并且结合到所述细长管状主体,所述棘丝还至少部分地连接至所述尖端部分。
18.一种微导管,其包含:
细长管状主体,其具有主体近端、主体远端和溶液腔管,其中所述溶液腔管轴向延伸通过所述细长管状主体,所述细长管状主体包含在所述主体远端处的出口;以及
尖端部分,其具有尖端部分近端、尖端部分远端以及尖端部分腔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腔管轴向延伸通过所述尖端部分,所述尖端部分腔管按尺寸形成为与保持在其中的导丝基本紧密配合,其中所述尖端部分具有在所述尖端部分近端处的近侧开口,并且其中所述尖端部分与所述细长管状主体偏心,并且其中所述尖端部分的所述近侧开口不与所述出口共线。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细长管状主体和所述尖端部分具有基本相同的直径。
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近端被设置在所述细长管状主体的所述出口远侧。
21.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至少部分地不透射线。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由与不透射线材料复合的聚合物构成。
23.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的长度在10mm至120mm范围内。
24.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微导管,其中所述尖端部分的内直径大于放置通过其中的导丝的直径约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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