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铝氧碳化物组合物及其制造方法与耐火物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35007.6 | 申请日: | 2012-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490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9 |
发明(设计)人: | 赤峰经一郎;吉富丈记 | 申请(专利权)人: | 黑崎播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4B35/00 | 分类号: | C04B35/00;C04B35/657;C04B35/103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周善来;李雪春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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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碳化物 组合 及其 制造 方法 耐火 | ||
1.一种铝氧碳化物组合物,在具有Al4O4C结晶的铝氧碳化物组合物中,其特征在于,以任意截面观察该铝氧碳化物组合物时,Al4O4C结晶的截面积换算成圆时的平均直径为20μm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氧碳化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含有刚玉结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铝氧碳化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Al4O4C结晶与刚玉结晶交互排列成层状。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铝氧碳化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碳量为3.2~6.3质量%以下。
5.一种铝氧碳化物组合物的制造方法,在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铝氧碳化物组合物的制造方法中,其特征在于,用电弧炉使碳质原料与氧化铝质原料熔融后,在该电弧炉内冷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铝氧碳化物组合物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碳质原料与所述氧化铝质原料中,添加以外加比例计为0.2~10.0质量%的选自碳化硅、碳化硼、氮化铝、氮化硼及金属中的一种以上,且用电弧炉熔融后,在该电弧炉内冷却。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铝氧碳化物组合物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原料均匀混合成C成分的偏差成为±10%以内。
8.一种耐火物,其特征在于,含有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铝氧碳化物组合物作为骨料。
9.一种耐火物,其特征在于,含有15~95质量%的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铝氧碳化物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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