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内切葡聚糖酶活性的多肽及其编码多核苷酸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36589.X | 申请日: | 2012-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031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2 |
发明(设计)人: | N.斯波德斯伯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维信公司;诺维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N9/24 | 分类号: | C12N9/24;C12N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罗天乐 |
地址: | 丹麦*** | 国省代码: | 丹麦;DK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内切葡 聚糖 活性 多肽 及其 编码 多核苷酸 | ||
1.一种具有内切葡聚糖酶活性的分离的多肽,其选自下组:
(a)一种多肽,其与SEQ ID NO:2的成熟多肽具有至少76%,例如至少77%、至少78%、至少79%、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1%、至少92%、至少93%、至少94%、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的序列同一性;
(b)一种多肽,其由多核苷酸编码,所述多核苷酸在低严格条件、中等严格条件、中-高严格条件、高严格条件、或非常高严格条件下与以下杂交:(i)SEQ ID NO:1的成熟多肽编码序列,(ii)其cDNA序列,或(iii)(i)或(ii)的全长互补物;
(c)一种多肽,其由多核苷酸编码,所述多核苷酸与SEQ ID NO:1的成熟多肽编码序列或它们的cDNA序列具有至少60%,例如至少65%、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85%、至少90%、至少91%、至少92%、至少93%、至少94%、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序列同一性;
(d)SEQ ID NO:2的成熟多肽的变体,其包含在一个或多个位置处的取代、缺失和/或插入;和
(e)(a)、(b)、(c)或(d)的多肽的具有内切葡聚糖酶活性的片段。
2.权利要求1的多肽,其与SEQ ID NO:2的成熟多肽具有至少76%、至少77%、至少78%、至少79%、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1%、至少92%、至少93%、至少94%、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的序列同一性。
3.权利要求1或2的多肽,其由多核苷酸编码,所述多核苷酸在低严格条件、低-中等严格条件、中等严格条件、中-高严格条件、高严格条件、或非常高严格条件下与以下杂交:(i)SEQ ID NO:1的成熟多肽编码序列,(ii)其cDNA序列,或(iii)(i)或(ii)的全长互补物。
4.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多肽,其由多核苷酸编码,所述多核苷酸与SEQ ID NO:1的成熟多肽编码序列或它们的cDNA序列具有至少60%、至少65%、至少70%、至少75%、至少80%、至少85%、至少90%、至少91%、至少92%、至少93%、至少94%、至少95%、至少96%、至少97%、至少98%、至少99%或100%的序列同一性。
5.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多肽,其包含SEQ ID NO:2或SEQ ID NO:2的成熟多肽,或由SEQ ID NO:2或SEQ ID NO:2的成熟多肽组成。
6.权利要求5的多肽,其中所述成熟多肽是SEQ ID NO:2的氨基酸27至409或SEQ ID NO:2的氨基酸19至409。
7.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多肽,其为SEQ ID NO:2的成熟多肽的包含在一个或多个位置处的取代、缺失和/或插入的变体。
8.权利要求1的多肽,其为SEQ ID NO:2的片段,其中所述片段具有内切葡聚糖酶活性。
9.一种分离的多肽,其包含选自下组的催化域:
(a)一种催化域,其与SEQ ID NO:2的催化域具有至少76%的序列同一性;
(b)一种催化域,其由多核苷酸编码,所述多核苷酸与SEQ ID NO:1的催化域编码序列具有至少60%序列同一性;
(c)SEQ ID NO:2的催化域的包含一个或多个(几个)氨基酸取代、缺失和/或插入的催化域变体;和
(d)(a)、(b)或(c)的催化域的片段,其具有内切葡聚糖酶活性。
10.权利要求9的多肽,其包含SEQ ID NO:2的催化域或由SEQ ID NO:2的催化域组成。
11.权利要求10的多肽,其中所述催化域是SEQ ID NO:2的氨基酸27至332。
12.权利要求9-11中任一项的多肽,其进一步包含纤维素结合域。
13.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的多肽,其由Talaromyces leycettanus菌株CBS398.68中含有的多核苷酸编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诺维信公司;诺维信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诺维信公司;诺维信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36589.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预制直埋保温管报警线增强支架
- 下一篇:穿管导向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