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信系统、终端及基站在审
申请号: | 201280037793.3 | 申请日: | 2012-08-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186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发明(设计)人: | 今村公彦;大内涉;秋元阳介;野上智造;中岛大一郎;示泽寿之;铃木翔一;加藤恭之;上村克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W52/24 | 分类号: | H04W52/24;H04J11/00;H04J99/00;H04W24/10;H04W28/16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吴秋明 |
地址: | 日本国大阪府大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信 系统 终端 基站 | ||
1.一种通信系统,在基站与终端之间进行通信,其特征在于,具备:
上级层处理部,该上级层处理部使所述基站针对每个所述终端设定第2测量对象设定,该第2测量对象设定用于仅进行由所述基站设定的传输路径状况测量用参考信号的测量;且该上级层处理部使所述基站针对每个所述终端设定第3测量对象设定,该第3测量对象设定进行使用与所述终端所连接的小区的物理ID不同的物理ID而生成的小区固有参考信号的测量;和
发送部,其使所述终端将由所述第2测量对象设定所指定的成为测量对象的参考信号的接收信号、以及由所述第3测量对象设定所指定的成为测量对象的参考信号的接收信号报告给基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3测量对象设定将从与所述终端所连接的小区不同的小区的天线端口0发送的小区固有参考信号、或从天线端口0以及天线端口1发送的小区固有参考信号作为测量对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3测量对象设定中包含:载波频率、含有小区的物理ID的小区追加列表、以及含有小区的物理ID的删除列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2测量对象设定中包含1个或多个由进行测量的资源元以及与进行测量的子帧关联的信息构成的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2测量对象设定中包含1个或多个与传输路径状况测量用参考信号的天线端口建立关联的索引。
6.一种终端,与基站进行通信,其特征在于,具备:
信道测量部,其基于由所述基站设定的第2测量对象设定来仅进行由所述基站设定的传输路径状况测量用参考信号的测量,并基于由所述基站设定的第3测量对象设定来进行使用与所连接的小区的物理ID不同的物理ID而生成的小区固有参考信号的测量;和
发送部,其将由第2测量对象设定所指定的成为测量对象的参考信号的接收功率、以及由第3测量对象设定所指定的成为测量对象的参考信号的接收功率的两者或任一者报告给所述基站。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3测量对象设定将从与所述终端所连接的小区不同的小区的天线端口0发送的小区固有参考信号、或从天线端口0以及天线端口1发送的小区固有参考信号作为测量对象。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3测量对象设定中包含:载波频率、含有小区的物理ID的小区追加列表、以及含有小区的物理ID的删除列表。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2测量对象设定中包含1个或多个由进行测量的资源元以及与进行测量的子帧关联的信息构成的组。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2测量对象设定中包括1个或多个与传输路径状况测量用参考信号的天线端口建立关联的索引。
11.一种基站,与终端进行通信,其特征在于,具备:
上级层处理部,该上级层处理部针对每个所述终端设定第2测量对象设定,并指示由所述第2测量对象设定所指定的成为测量对象的传输路径状况测量用参考信号的测量;且该上级层处理部针对每个所述终端设定第3测量对象设定,并指示使用与所述终端所连接的小区的物理ID不同的物理ID而生成的小区固有参考信号的测量,该小区固有参考信号是由所述第2测量对象设定所指定的成为测量对象的参考信号;和
接收部,其从所述终端接收由所述第2测量对象设定所指定的成为测量对象的参考信号的接收功率、和由所述第3测量对象设定所指定的成为测量对象的参考信号的接收功率。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基站,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3测量对象设定将从与所述终端所连接的小区不同的小区的天线端口0发送的小区固有参考信号、或从天线端口0以及天线端口1发送的小区固有参考信号作为测量对象。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基站,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3测量对象设定中包含:载波频率、含有小区的物理ID的小区追加列表、以及含有小区的物理ID的删除列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夏普株式会社,未经夏普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37793.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用螺母调节软轴封的防爆电机端盖
- 下一篇:一种辊道电机用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