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容量正极活性材料和包含其的锂二次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37844.2 | 申请日: | 2012-09-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183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发明(设计)人: | 朴正桓;李贤锡;李允璟;安智熙;河会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LG化学 |
主分类号: | H01M4/505 | 分类号: | H01M4/505;H01M10/052;H01M4/525;H01M4/62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杨海荣;穆德骏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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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容量 正极 活性 材料 包含 二次 电池 | ||
1.一种正极活性材料,所述正极活性材料包含:
由如下化学式1表示的锂锰氧化物(第一过渡金属氧化物);和
含锂的过渡金属氧化物(第二过渡金属氧化物),在2.5V~4.3V的电压范围内进行充放电时,其在首个循环中的充电容量与放电容量之差(不可逆容量)为200mAh/g以上:
[化学式1]xMnO2·(1-x)Li2MnO3(其中0<x<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第二过渡金属氧化物具有250mAh/g以上的不可逆容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第二过渡金属氧化物由如下化学式2表示:
[化学式2]Li2NixCu1-xO2(其中0≤x≤1)。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正极活性材料,以5重量份~50重量份的量包含所述第二过渡金属氧化物。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正极活性材料,以20重量份~40重量份的量包含所述第二过渡金属氧化物。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材料,还包含导电剂。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导电剂由石墨和导电碳形成。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正极活性材料,以0.5重量份~15重量份的量包含所述导电剂。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导电碳为选自如下的一种或多种材料的混合物:碳黑,包括碳黑、乙炔黑、科琴黑、槽法碳黑、炉黑、灯黑或热裂法碳黑;或者具有石墨烯或石墨的晶体结构的材料。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材料,还包含选自如下的一种或多种含锂的金属氧化物:锂钴氧化物、锂镍氧化物、锂锰氧化物、锂钴-镍氧化物、锂钴-锰氧化物、锂锰-镍氧化物、锂钴-镍-锰氧化物以及其中置换或掺杂有其他元素的氧化物。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其他元素为选自如下的一种或多种:铝(Al)、镁(Mg)、镍(Ni)、钴(Co)、铁(Fe)、铬(Cr)、钒(V)、钛(Ti)、铜(Cu)、硼(B)、钙(Ca)、锌(Zn)、锆(Zr)、铌(Nb)、钼(Mo)、锶(Sr)、锑(Sb)、钨(W)和铋(Bi)。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正极活性材料,以50重量份以下的量包含所述含锂的金属氧化物。
13.一种正极,其包含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的正极活性材料。
14.一种锂二次电池,其包含权利要求13的正极。
15.一种电池模块,其包含两个以上权利要求14的锂二次电池。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池模块,其中所述电池模块用作如下任意一种的电源:电动工具;电动车辆(EV),包括电动汽车、混合动力车辆(HEV)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PHEV);电动双轮车辆,包括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滑板车;电动高尔夫球车;电动卡车;以及电动商业车辆或电力存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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