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确定和利用数字资产价值的方法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42592.2 | 申请日: | 2012-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6546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0 |
发明(设计)人: | P·霍克斯;A·甘特曼;C·A·麦克唐纳德;M·M·维吉斯德威尔斯;C·W·诺斯维;C·M·布朗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8 | 分类号: | G06Q40/0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31100 | 代理人: | 蔡悦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确定 利用 数字 资产 价值 方法 装置 | ||
1.一种用于保护与设备(10)相关联的数字资产(40)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价值评估模块(30),其配置成将资产价值指派给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数字资产(40);
价值分析模块(32),其通信地耦合到所述价值评估模块(30)并配置成根据指派给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所述数字资产(40)的所述资产价值来确定至少一个设备价值;以及
资产保护模块(34),其通信地耦合到所述价值评估模块(30)和所述价值分析模块(32)并配置成标识至少一个价值阈值,执行所述至少一个设备价值与所述至少一个价值阈值之间的比较,并且基于根据与指派给所述数字资产的资产价值来确定的所述至少一个设备价值与所述至少一个价值阈值之间的比较来发起用于缓解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所述数字资产(40)的丢失的风险的至少一个动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价值评估模块(30)被进一步配置成根据情感价值、机密价值或商业价值中的至少一者来指派所述资产价值。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价值评估模块(30)被进一步配置成执行以下至少一者:根据情感价值将第一资产价值指派给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所述数字资产(40),根据机密价值将第二资产价值指派给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所述数字资产(40),以及根据商业价值将第三资产价值指派给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所述数字资产(4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价值分析模块(32)被进一步配置成根据情感价值、机密价值或商业价值中的至少一者来确定所述至少一个设备价值。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价值评估模块(30)被进一步配置成基于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所述数字资产(40)的属性或者关联于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所述数字资产(40)的元数据来指派所述资产价值。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属性或元数据包括资产类型、资产大小、资产位置、资产内容、资产作者、或远程副本的存在性中的至少一者。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至少一个数字资产(40)包括电子消息,并且所述价值评估模块(30)被进一步配置成基于所述电子消息的属性、与所述电子消息相关联的元数据或所述电子消息的附件来向所述电子消息指派资产价值。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属性或元数据包括所述电子消息的收件人、所述电子消息的发件人或所述电子消息的主题中的至少一者。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价值分析模块(32)被进一步配置成确定所述至少一个设备价值以作为指派给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所述数字资产(40)的选定资产价值的范数。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选定资产价值对应于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当前资产、先前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过去资产或基于一个或多个请求而确定的预计未来资产中的至少一者。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范数包括所述选定资产价值的和。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范数包括所述选定资产价值中的至少一些的加权和、所述选定资产价值的平方和、所述选定资产价值的欧几里德范数或所述选定资产价值的最大值。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选定资产价值包括指派给所述设备(10)上被访问的数字资产(40)的资产价值。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资产保护模块(34)被进一步配置成如果至少一个设备价值大于所述至少一个价值阈值中的一阈值则限制对与所述设备(10)相关联的所述数字资产(40)的访问。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资产保护模块(34)被进一步配置成一旦满足授权规程即修改所述至少一个价值阈值。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授权规程包括以下至少一者:网络再授权、外部批准、或重新输入凭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高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42592.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