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璃颗粒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46164.7 | 申请日: | 2012-09-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969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14 |
发明(设计)人: | 油谷亮;千贺实;顺毛直宪;相田真男 | 申请(专利权)人: | 出光兴产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3C12/00 | 分类号: | C03C12/00;C03C3/32;C03C4/18;H01B1/0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蔡晓菡;孟慧岚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千***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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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颗粒 | ||
1.玻璃颗粒,其为含有Li、P和S的玻璃颗粒,其中,
测定5次以上所述玻璃颗粒的拉曼光谱,将该拉曼光谱中的330~450cm-1的峰进行波形分离,分离后各成分的面积比的标准偏差均为3.0以下,
进行所述波形分离而得到的PS43-成分的峰的面积为整体的10~95%,进行所述波形分离而得到的P2S74-成分的峰的面积为整体的5~45%,
所述PS43-成分的峰的面积比所述P2S74-成分的峰的面积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颗粒,其中,所述标准偏差均为2.7以下,
所述PS43-成分的峰的面积为整体的70~90%,
所述P2S74-成分的峰的面积为整体的5~2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颗粒,其中,平均粒径为10μm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颗粒,其使用比表面积为0.1m2/g以上、孔容为0.02ml/g以上的硫化锂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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