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流体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46690.3 | 申请日: | 2012-09-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26596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24 |
发明(设计)人: | 卓娜-露西雅·弗劳瑞斯-坎迪亚;卡丽娜·赫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帝斯曼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02 | 分类号: | A61K8/02;A61K8/06;A61K8/34;A61K8/55;A61K8/37;A61Q19/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58 | 代理人: | 肖善强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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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组合 | ||
1.包含水和自乳化化妆品基质的流体组合物,所述自乳化化妆品基质由白藜芦醇、液体磷酸酯表面活性剂、至少一种化妆油和可选的辅助乳化剂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磷酸酯表面活性剂是三月桂醇聚醚-4磷酸酯,并且所述自乳化化妆品基质由5-60重量%的磷酸酯表面活性剂、0-40重量%的辅助乳化剂、40-90重量%的化妆油和0.01-7重量%的白藜芦醇组成,并且所有组分的量的总和为100重量%,
并且所述流体组合物是通过包括如下步骤的方法制备的:可选地在辅助乳化剂的存在下,将白藜芦醇溶解在液体磷酸酯表面活性剂和至少一种化妆油中,然后将所得到的溶液加入水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流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由20-80重量%的水、20-80重量%的自乳化化妆品基质和至多10重量%的剩余成分组成,并且所有组分的量的总和为100重量%。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流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流体组合物的总重量,磷酸酯表面活性剂和辅助乳化剂的总量为至少6重量%。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流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流体组合物的总重量,磷酸酯表面活性剂和辅助乳化剂的总量选自7至30重量%的范围内。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流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存在辅助乳化剂。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流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乳化剂是液体非离子型辅助乳化剂。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流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乳化剂是聚乙二醇基乳化剂。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流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乳化剂是月桂醇聚醚-7。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流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种化妆油选自由癸酸/辛酸甘油三酯、棕榈酸异丙酯和异丙基棕榈酸酯以及其混合物组成的组。
10.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流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流体组合物的总重量,白藜芦醇的量选自0.01至5重量%的范围内。
11.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流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辅助乳化剂与磷酸酯表面活性剂的重量/重量比例选自10:1至1:10的范围内。
12.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流体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磷酸酯表面活性剂与白藜芦醇的重量/重量比例选自200:1至1:1的范围内。
13.制备的流体组合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以下步骤:可选地在辅助乳化剂的存在下,将白藜芦醇溶解在液体磷酸酯表面活性剂和至少一种化妆油中,然后将所得到的溶液加入水中,其中所述磷酸酯表面活性剂是三月桂醇聚醚-4磷酸酯,磷酸酯表面活性剂与白藜芦醇的重量/重量比例选自200:1至1:1的范围内。
14.液体磷酸酯表面活性剂作为白藜芦醇的增溶剂的用途,其中所述磷酸酯表面活性剂是三月桂醇聚醚-4磷酸酯,磷酸酯表面活性剂与白藜芦醇的重量/重量比例选自200:1至1:1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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