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及利用该保持器的充电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49567.7 | 申请日: | 2012-10-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58308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23 |
发明(设计)人: | 桥本昇;田中昌史;二见真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B60L11/18;H01M10/44;H01M10/4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72002 | 代理人: | 王成坤,胡建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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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连接 器用 保持 利用 控制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及利用该保持器的充电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蓄电池式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车(plug-in hybrid vehicle)等、以电动机作为动力源的电动汽车日渐普及。随着电动汽车普及的进展,汽车专用道路的服务区、商业施设等的停车场需要装备电动汽车所需的充电设备,例如已提出了如专利文献1所公开的电动车辆用充电装置。该电动车辆用充电装置,具备内设有电源供给机构的主体箱,在主体箱的前表面设置有充电连接部收纳部,该充电连接部收纳部在非充电时收纳设于充电电缆前端并插入连接于电动汽车的充电连接部。
在先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0-283947号公报
在上述专利文献1所公开的电动车辆用充电装置中,无法检知充电连接部是否被收纳于充电连接部收纳部,因此无法向使用者通报在非充电时充电连接部(充电连接器)未回到充电连接部收纳部的情形。因此,可能成为在非充电时充电连接部未回到充电连接部收纳部而被搁置在地面的状态,被搁置于地面的充电连接部、充电电缆可能被人或车辗踏。
发明内容
鉴于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检测是否保持着充电连接器的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及利用该保持器的充电控制装置。
解决问题的技术手段
本发明的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具备保持部和检知部。保持部保持充电连接器,该充电连接器设置于在对电动车辆的充电时所使用的充电电缆并以装卸自如的方式连接于电动车辆。检知部检知保持部是否保持着充电连接器。并且该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的特征为:检知部,通过在保持部保持充电连接器时,以充电连接器驱动操作部而切换触点的开/关的开关所构成。
该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中,优选的是,保持部具有底部及自底部的周缘部突出的侧部,充电连接器被插入到以侧部所包围的空间,并在侧部配置操作部。
该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中,优选的是,在保持器安装于被安装部的状态下,在侧部中,操作部配置在比保持部的中心位置更靠上侧。
此外,本发明的充电控制装置,具备:充电控制部、充电电缆、充电连接器、上述任一种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以及通报部。充电控制部控制对电动车辆的充电。充电电缆将充电控制部与电动车辆之间电连接。充电连接器,设置于充电电缆并以装卸自如的方式连接于电动车辆。通报部,若检知部在自电动车辆的充电结束时起至经过既定时间为止,未检知到充电连接器的保持状态,则向使用者通报保持部未保持充电连接器。
发明的效果
根据本发明,在使保持部保持充电连接器时,通过对开关的操作部进行驱动,触点的开/关反转,因此能够根据触点的开/关来检测保持部是否保持着充电连接器。
附图说明
本发明的目的及特征通过如以下的附图和最佳实施例的说明而变得明确。
图1是对将充电连接器保持于实施方式1的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前的状态进行表示的外观立体图。
图2是同上的充电控制装置的外观图。
图3是同上的充电控制装置的框图。
图4表示同上的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a)为前视图,(b)为右侧视图,(c)为后视图。
图5是自下侧观察同上的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的外观立体图。
图6是将充电连接器保持于同上的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的状态的外观立体图。
图7是将充电连接器保持于同上的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的状态的剖面图。
图8表示实施方式2的充电控制装置,(a)为充电装置主体中保持有充电连接器的状态的外观图,(b)为充电装置主体中卸下了充电连接器的状态的外观图。
图9的(a)、(b)是说明同上的使用状态的说明图。
图10是同上的充电控制装置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对于本发明的充电连接器用保持器及利用该保持器的充电控制装置的实施方式,依据附图加以说明。对附图整体中相同或类似的部分,赋予同一参考符号并省略说明。
另外,以下各实施方式所说明的充电控制装置,设置于例如大量人群利用的施设的停车场、或一般住宅、公寓住宅的停车空间,在对电动车辆充电时使用。此处的电动车辆是指,自蓄积在电池中的电力获得驱动力而行驶的车辆,例如为电动汽车(EV)、插电式混合动力车(PHEV)、燃料电池车(FCV)等车辆。
(实施方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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