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反射器或者漫射屏的灯具在审
申请号: | 201280057318.2 | 申请日: | 2012-1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988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0 |
发明(设计)人: | 于尔根·内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尔根·内勒 |
主分类号: | F21V14/00 | 分类号: | F21V14/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张立国 |
地址: | 德国莱***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反射 或者 漫射 灯具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灯具,所述灯具包括具有至少一个照明器件和至少一个照明器件支架的壳体。
背景技术
灯具需要用于多样化的目的。例如在机动车车间中使用灯具,以便照亮发动机舱的部分,以便可以达到工作环境的充分的照明。这种灯具例如包括短结构形式的圆形的手提灯具,多个照明器件位于该手提灯具中。此外,用于照亮公共交通区域的灯具是已知的,其中,这些灯具通常包括具有光射出开口的、设置在电线杆上的壳体。这种灯具优选位置固定地设置在步行区的区域中或者沿道路走向设置。
此外,存在大量用于照亮建筑工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灯具。优选使用大致圆形的灯具用于该目的,这些灯具具有填充有气体的气球套或者具有灯罩,该灯罩借助于张紧器件保持在为运行准备就绪的状况中。这种实施方式的优点在于,根据使用目的,灯罩可以通过放松张紧器件类似于在雨伞时一样地合拢并且因此存在显著简化的运输可能性。与此相比,气球灯具填充有惰性气体并且不存在再次利用惰性气体的可能性。这意味着,气球套通常在更长的时间上以充气的形式使用并且因此仅可受限制地运输。
在这两种上述灯具中证明为不利的是,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需要在360°的照亮区域上的四周照明。特别是在气球灯具中通常不能避免向上和向下的照射,而与之相对地在撑开灯罩灯具时,灯罩的上部区域可以构成为反射器,而下部区域构成为半透明的并且因此引起光散射,该光散射最大程度地阻止耀眼作用。如果应该使用这种灯具以用于照亮确定的、窄地包围的界限,就阐明了自然的使用限制。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任务在于,阐明一种新型的灯具,该灯具避免现有技术中的缺点并且能实现确定的部分区域的有针对性的照亮。
按照本发明规定,所述灯具的壳体具有透光的壳体元件,所述壳体元件能通过至少一个可运动的灯罩至少部分地被覆盖。本发明的其他的有利的构造形式由从属权利要求得出。
只要灯具包括具有至少部分透光的壳体元件的壳体,由照明器件发出的光就可以被限制到预定的区域上。通过使用至少部分地覆盖透光的壳体元件的可运动的灯罩,存在如下可能性:对已照亮的区域施加影响。因此,借助可运动的灯罩可以进行要照亮的区域的界定,由此显著地提高这种灯具的多面性。灯罩本身可以由半透明的材料制成,以便例如达到散射的光效应。同样地存在如下可能性,即,所述灯罩部分地构成为反射器,从而由照明器件发出的光部分地被反射并且仅可以由透光的壳体元件的区域射出,该区域由用户通过能可逆地调整的灯罩来开启。
就此而言,按照本发明的灯具的特征在于,该灯具可以通过例如两个可拉出的卷帘由在360度上无对光效应的影响的四周灯具通过在没有较大的把手的情况下拉出漫射器卷帘而改建成在360度的区域上的四周漫射灯具。在此,借助于漫射器达到降低的耀眼作用,类似于在漫射的气球灯具中。当放弃使用漫射器并且使用例如卷帘状的透光的反射器罩时,可以逐级地调整垂直的出射角,从而形成具有有指向性的的照明区域的泛光灯。因此,按照本发明的灯具具有多个功能,这些功能可以可选地由用户匹配于相应的使用目的地来选择。在此,特别的优点在于,用户不必携带或者持有多个不同的灯具类型,而是可以根据需要的照明情况自由地选择为四周灯具、泛光灯或者漫射灯具。因此,涉及一种三合一的构思、亦即三个不同的照明构思,这些照明构思可以以一个唯一的灯具来实现。
在此,为了射出光而设有壳体元件,所述壳体元件具有一个或多个开口,光可以由所述开口射出。备选地存在如下可能性,即,壳体元件包括一个或多个透明的壳体区段,光可以由这些壳体区段射出,其中,同时通过使用至少一个灯罩确保:射出的光仅在希望的区域中导致照亮。
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规定,所述壳体具有至少一个上面的壳体件和至少一个下面的壳体件,这些壳体件通过透光的壳体元件相互连接并且在两个壳体件之间设置有至少一个灯罩。所述灯罩用于如下目的:以反射灯罩的形式至少部分地覆盖存在的透光的壳体元件或者在半透明的灯罩实施方式的情况中引起光散射,以便对光照射施加影响。
在半透明的灯罩和反射灯罩相组合时存在如下可能性:不仅照亮窄地受限制的区域,而且此外也达到用于足够的优化的散射作用,以便因此排除耀眼作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于尔根·内勒,未经于尔根·内勒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57318.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