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抗癌融合蛋白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58346.6 | 申请日: | 2012-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747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J·S·皮耶奇克兰;S·帕夫拉克;M·希玛尼克;A·M·皮耶切科兰;B·M·泽雷克;P·鲁兹加;A·R·亚沃尔斯基;M·I·特斯克-卡明斯卡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达梅德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8/00 | 分类号: | A61K38/00;C07K14/705;C07K14/52;C07K14/435;C07K19/00;C12N9/2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李程达 |
地址: | 波兰*** | 国省代码: | 波兰;PL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抗癌 融合 蛋白 | ||
1.一种融合蛋白,其包含:
-结构域(a),其为可溶性hTRAIL蛋白的序列的功能片段,该片段起始于不低于hTRAIL95的位置处的氨基酸并终止于氨基酸hTRAIL281,或具有至少70%序列同一性,优选85%的同一性的所述功能片段的同源物;和
-至少一个结构域(b),其为抑制蛋白质合成的效应子肽的序列,其中结构域(b)的序列连接于结构域(a)的C末端和/或N末端,
并且其中所述融合蛋白不包含结合细胞表面上的碳水化合物受体的结构域。
2.权利要求的1融合蛋白,其中结构域(a)包含可溶性hTRAIL蛋白序列的片段,该片段起始于从hTRAIL95至hTRAIL121的范围内的氨基酸,含端点,终止于氨基酸281。
3.权利要求1或2的融合蛋白,其中结构域(a)选自hTRAIL95-281、hTRAIL114-281、hTRAIL116-281、hTRAIL119-281、hTRAIL120-281和hTRAIL121-281。
4.权利要求1至3的融合蛋白,其中结构域(a)为具有改变的对DR4和/或DR5受体的亲和力的hTRAIL的所述功能片段的同源物。
5.权利要求的融合蛋白4,其中所述同源物选自SEQ.No.142和SEQ.No.143。
6.权利要求1至5的融合蛋白,其中结构域(b)的效应子肽是在核糖体水平上抑制酶促蛋白质翻译的肽。
7.权利要求6的融合蛋白,其中所述效应子是具有N-糖苷酶的酶促活性的肽。
8.权利要求7的融合蛋白,其中所述效应子肽选自灭活核糖体RIP1型的蛋白毒素和灭活核糖体RIP2型的蛋白毒素的催化亚单位A,或与原始序列具有至少85%的序列同一性的具有保留的N-糖苷酶活性的其修饰。
9.权利要求8的融合蛋白,其中所述效应子肽选自RIP1型毒素,包括白树毒素(来自Gelonium multiflorum)、突变的白树毒素、木鳖子苷、皂草素、briodin I、dodekandrin、bouganin(来自Bougainvillea spectabilis)、PAP蛋白美洲商陆(Phytolacca Americana)或选自RIP2型毒素的催化亚单位A,包括下列毒素的亚单位A:篦麻毒素、突变的篦麻毒素变体、相思豆毒蛋白(来自Abbrus Precatrius)、突变的相思豆毒蛋白变体、蒴莲根毒素(来自Adenia digitata)、viscumin(来自槲寄生的毒素MLI)、蒴莲素(来自伏氏蒴莲)、志贺毒素(来自痢疾志贺菌)、天花粉蛋白、突变的天花粉蛋白变体或与原始序列具有至少85%的序列同一性的具有保留的N-糖苷酶活性的其修饰。
10.权利要求7至9的融合蛋白,其中所述效应子肽选自SEQ.No.55、SEQ.No.56、SEQ.No.57、SEQ.No.58、SEQ.No.59、SEQ.No.60、SEQ.No.61、SEQ.No.62、SEQ.No.63、SEQ.No.64、SEQ.No.65、SEQ.No.66、SEQ.No.67、SEQ.No.70、SEQ.No.78、SEQ.No.82、SEQ.No.194、SEQ.No.195、SEQ.No.198、SEQ.No.199和SEQ.No.200。
11.权利要求6的融合蛋白,其中所述效应子肽为具有核糖核酸酶酶促活性的肽。
12.权利要求11的融合蛋白,其中所述效应子肽选自蛋白毒素α-sacrin、米托洁林、hirsutellin(来自汤氏多毛菌)、局限曲菌素(来自局限曲霉)以及与原始序列具有至少85%的序列同一性的具有保留的核糖核酸酶活性的其修饰。
13.权利要求12的融合蛋白,其中所述效应子肽选自SEQ.No.71和SEQ.No.72。
14.权利要求6的融合蛋白,其中所述效应子肽具有ADP-核糖基转移酶的酶促活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达梅德公司,未经阿达梅德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58346.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连排扩容装置
- 下一篇:一种余热锅炉过热器吊挂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