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面发光体及前面膜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60860.3 | 申请日: | 2012-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756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若原隆一;铃木基之;河田融司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5B33/02 | 分类号: | H05B33/02;H01L51/50;H05B33/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杨宏军;王大方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体 面膜 | ||
1.一种面发光体,是在单面具有透光性基板的发光元件的该透光性基板一侧以相接触的方式配置有前面膜的面发光体,所述前面膜是在基材膜的两面具有包含粒子的树脂层的至少3层结构的前面膜,所述面发光体的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前面膜的入光侧的树脂层即第1含粒子层含有1~50质量%的粒子,位于所述前面膜的出光侧的树脂层即第2含粒子层含有20~80质量%的粒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发光体,其中,构成所述第1含粒子层的树脂和粒子的折射率之差为0.05~0.5。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面发光体,其中,所述第1含粒子层和透光性基板之间的剥离强度为0.5N/25mm以上。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面发光体,其中,所述第2含粒子层含有紫外线吸收剂。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面发光体,其中,所述第2含粒子层中的树脂为含有紫外线吸收剂的树脂。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面发光体,其中,所述第2含粒子层中的粒子为含有紫外线吸收剂的粒子。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面发光体,其中,所述面发光体所使用的发光元件为有机场致发光元件。
8.一种前面膜,用于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面发光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丽株式会社,未经东丽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60860.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