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硅酮基质的皮肤用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63022.1 | 申请日: | 2012-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980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0 |
发明(设计)人: | 堀泽荣次郎;伊原干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玛路弘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K47/34 | 分类号: | A61K47/34;A61K8/89;A61K8/891;A61K9/06;A61K9/08;A61K47/24;A61P17/00;A61Q19/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蒋亭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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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硅酮 基质 皮肤 组合 | ||
1.一种皮肤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为无水的皮肤用组合物,在该皮肤用组合物中,
(A)组合物的80重量%以上为硅酮基质;
(B)所述硅酮基质包含:
(b1)硅酮弹性体、
(b2)硅原子数3~6的环状挥发性甲基硅氧烷、以及
(b3)直链型二甲基聚硅氧烷和/或直链型甲基苯基聚硅氧烷;
(C)所述组合物包含以分散或者溶解于组合物中的形态存在的活性成分;且
(D)所述组合物不含有非硅酮性增稠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的83重量%以上为所述硅酮基质。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皮肤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硅酮基质仅由(b1)~(b3)构成。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皮肤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以分散有所述活性成分的形态包含该活性成分,且所述组合物的93重量%以上为所述硅酮基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皮肤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硅酮基质中的(b1)~(b3)的重量比率为b1∶b2∶b3=5.5~11.5∶40~86∶3~55,其中,b1+b2+b3=100。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皮肤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硅酮基质中的(b1)~(b3)的重量比率为b1∶b2∶b3=8~11.5∶55~86∶3~35,其中,b1+b2+b3=100。
7.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皮肤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以溶解有所述活性成分的形态包含该活性成分。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皮肤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硅酮基质中的(b1)~(b3)的重量比率为b1∶b2∶b3=10~11.5∶73~85∶3~17,其中,b1+b2+b3=100。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皮肤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硅酮基质中的(b1)~(b3)的重量比率为b1∶b2∶b3=10.7~11.5∶78~85∶3~11.5,其中,b1+b2+b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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