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体雾化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63153.X | 申请日: | 2012-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394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0 |
发明(设计)人: | 麻川博良;久下良太 | 申请(专利权)人: | 喷嘴网络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05B1/26 | 分类号: | B05B1/26;B05B7/08 |
代理公司: | 北京五洲洋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87 | 代理人: | 刘春成;温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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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体 雾化 装置 | ||
1.一种液体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喷嘴主体,所述喷嘴主体包括:
用于喷射2个气体流的第一气体喷射部和第二气体喷射部;
具有液体流动的通路的液体通路部,所述液体因基于所述第一气体喷射部和第二气体喷射部的2个气体流的形成而在所述通路内流动;
气液混合区域部,该气液混合区域部是使从所述第一气体喷射部喷射的气体流和从所述第二气体喷射部喷射的气体流与从所述液体通路部流出来的液体碰撞而使该液体雾化的区域;和
用于使在所述气液混合区域部雾化的雾向外部喷出的喷雾出口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气体喷射部的喷射方向轴与所述第二气体喷射部的喷射方向轴的交叉角度为90°~180°的范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体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体通路部具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所述通路。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用于沿所述喷雾出口部的喷雾轴方向,对从所述喷雾出口部喷出的雾进行诱导并使该雾微细化的壳件主体,
所述壳件主体具有:
使壳件主体内外的空气能够流通的吸气部;
将所述雾导向上方的雾通路部;
将通过所述雾通路部的雾导向外部的出口部;和
收容所述液体的液体收容部,
所述液体收容部与所述液体通路部相通,所述液体流向该液体通路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体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壳件主体内部还具有沿所述喷雾出口部的喷雾轴方向,引导所述雾的阻挡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体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阻挡部具有:长圆形、椭圆形或者长方形的引导口;内部为空洞的中空部;和至少形成有2个开口的开口出口部。
7.根据权利要求4~5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件主体具有:
与所述喷嘴主体连接并且具有所述液体收容部的基底部;
与所述基底部连接的第一壳件部;
与所述第一壳件部连接的第二壳件部;
与所述第二壳件部连接并且具有所述吸气部的吸气筒部;和
与所述吸气筒部连接并且形成有所述出口部的第三壳件部。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体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出口部相对于所述喷雾出口部的喷雾轴方向以规定的角度倾斜地形成。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液体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基底部形成有用于流通所述气体流的气体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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