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高浓度的咖啡因和烟酰胺的化妆品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67250.6 | 申请日: | 2012-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393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0 |
发明(设计)人: | 张东赫;申和英;朴昶壎;韩相勳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 |
主分类号: | A61K8/49 | 分类号: | A61K8/49;A61K8/42;A61K8/67;A61Q19/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黎艳;刘培培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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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浓度 咖啡因 烟酰胺 化妆品 组合 | ||
1.一种化妆品组合物,其包含咖啡因和烟酰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含占所述组合物总重量的1~10 wt%的咖啡因。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烟酰胺与咖啡因的重量比为0.5~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含占所述组合物总重量的1~3 wt%的咖啡因。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烟酰胺与咖啡因的重量比为0.5~1。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含占所述组合物总重量的3~5 wt%的咖啡因。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烟酰胺与咖啡因的重量比为1~1.5。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含占所述组合物总重量的5~10 wt%的咖啡因。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烟酰胺与咖啡因的重量比为1~2。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用于促进脂肪分解。
11.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用于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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