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重复使用的问候卡和信封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67497.8 | 申请日: | 2012-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343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04 |
发明(设计)人: | N·G·比德尔;R·D·比德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N·G·比德尔;R·D·比德尔 |
主分类号: | B42D15/04 | 分类号: | B42D15/04;B65D27/06;H04W4/1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王小东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重复使用 问候 信封 | ||
1.一种可重复使用的问候卡和信封的组合,所述组合包括以下部件的组合:
基本平面状的第一可印制材料片材,该第一可印制材料片材具有被印制于该片材上的至少一部分问候信息;
基本平面状的第二材料片材,该第二材料片材适于具有与之相关联的可修改信息;
所述第一片材和所述第二片材至少部分地通过铰接部以可移除的方式联接在一起,所述第一片材和所述第二片材能够围绕所述铰接部相对于彼此进行枢转;
信封,该信封具有平行的平面状前面板和平面状后面板,这些面板彼此邻接,并且在这些面板之间具有开放空间;
所述开放空间的尺寸确定为使得能够以可移除的方式将所述第一片材和所述第二片材收纳于该开放空间中;
所述信封的所述前面板包括至少一个表面区域,该表面区域由这样的材料形成:该材料以可释放的方式将邮票保持于该表面区域上,使得允许所述邮票被移除并且贴上新的邮票;并且
所述信封具有进入所述开放空间的开口,所述开口包括可再密封的封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其中,基本平面状的插槽通过所述铰接部联接到所述第二材料片材,所述插槽的尺寸确定成通过使所述第一片材滑入所述插槽来将所述第一可印制材料片材以可移除的方式收纳于该插槽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其中,所述插槽形成在封页结构的至少一部分中,该封页结构通过所述铰接部以可枢转的方式附接至由所述第二材料片材所限定的封底结构,所述封页中具有窗口,当所述第一可印制材料片材位于所述封页中的所述插槽内时,能够通过该窗口查看所述第一可印制材料片材的至少一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其中,与所述第二材料片材相关联的所述可修改信息包括可扫描标签,所述可扫描标签代表唯一的标识符,呈电子存储数据文件形式的所述可修改信息适于通过智能手机来播放,该智能手机上具有摄像头、媒体播放器和在该智能手机上运行的互联网访问软件,所述媒体播放器选取自包括视频屏幕和扩音扬声器的媒体播放器组,所述智能手机适于从存储有多个媒体文件的独立位置来通过互联网访问所述媒体文件,并且所述可扫描标签适于由所述智能手机扫描,并且与所述可扫描标签相关联的所述唯一的标识符与待由所述智能手机播放的具体媒体文件相关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其中,所述可修改信息包括以物理方式联接到所述第二片材的电子录制装置,所述录制装置选取自包括视频录制装置和音频录制装置的装置组,所述录制装置还适于播放由所述录制装置所录制的媒体文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其中,所述第二片材包括这样的部分:在该部分上能够以可去除的方式书写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组合,其中,可移除的材料片材以可移除的方式附接至所述第二片材,所述可移除的材料片材适于在该可移除的材料片材上利用书写工具进行书写,并且所述可移除的材料片材适于在要移除该可移除的材料片材上的信息要时而被移除。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组合,其中,在所述第二材料片材上包括可擦除面板,所述可擦除面板上适于书写,并且之后当要移除所述可擦除面板上的书写信息时能够将字迹从该可擦除面板擦除。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其中,所述信封的所述前面板包括至少三个独立的表面区域,这些表面区域由这样的材料形成:该材料以可释放的方式将独立的背胶结构保持在这些表面区域上,所述背胶结构选取自包括邮票、地址标签和回寄标签的结构组,位于所述前面板上的所述至少三个独立的表面区域在标准邮件处理位置中被指定用于邮票放置、地址放置和回寄地址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其中,进入所述信封的所述开放空间的所述开口沿所述信封的至少一部分周长位于所述信封的一个边缘处,所述开口的尺寸被确定为大到足以允许所述第一平面状片材和所述第二平面状片材穿过。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组合,其中,所述信封的所述开口的所述可再密封的封口在邻近所述开口并且在所述信封的所述开放空间内的相向内表面上包括钩环固定材料形成的互补面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N·G·比德尔;R·D·比德尔,未经N·G·比德尔;R·D·比德尔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67497.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