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影像显示装置及电视接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68863.1 | 申请日: | 2012-07-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943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08 |
发明(设计)人: | 藤根俊之;白谷洋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9G3/36 | 分类号: | G09G3/36;G09G3/20;G09G3/3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宋俊寅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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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影像 显示装置 电视接收 装置 | ||
1.一种影像显示装置,该影像显示装置具备:显示部,该显示部显示输入影像信号;光源,该光源对该显示部进行照明;以及控制部,该控制部控制该显示部及该光源,其特征在于,包括:
控制部,该控制部控制发光部分增强处理,该发光部分增强处理中,基于所述输入影像信号对所述光源的亮度进行扩展而使其增大,对于与所述输入影像信号的明亮度相关联的规定的特征量,生成对像素数进行累计而得到的直方图,接着检测该直方图的规定范围的上位区域作为发光部分,并使所述输入影像信号中除所述发光部分以外的非发光部分的影像信号的亮度下降,由此来对所述输入影像信号的发光部分的显示亮度进行增强;以及
显示指示检测部,该显示指示检测部检测是否存在将第1输入影像信号和第2输入影像信号一起作为所述输入影像信号显示在所述显示部上的指示,
所述控制部根据所述显示指示检测部的检测结果,对所述发光部分增强处理的控制进行切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将所述输入影像信号所产生的图像分割成多个区域,并基于该分割得到的区域即分割区域的影像信号的灰度值,使对应于该分割区域的所述光源的区域的点亮率发生变化,
对所述光源的多个区域中的所述光源的区域的点亮率进行平均从而求出平均点亮率,
基于预先与该平均点亮率关联的所述显示部的画面上所能获取的最大显示亮度,对所述光源的亮度进行扩展。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对于包含检测得到的所述发光部分的区域在内的规定范围的影像,所述控制部通过对每个像素的明亮度进行加权,并对像素数进行计数,从而计算表示明亮度的程度的得分,并根据该得分,对所述光源的亮度进行扩展。
4.如权利要求1至3的任一项所述的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检测出存在同时显示所述第1输入影像信号和所述第2输入影像信号的指示的情况下,中止所述发光部分增强处理。
5.如权利要求1至3的任一项所述的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检测出存在同时显示所述第1输入影像信号和所述第2输入影像信号的指示的情况下,基于第1控制特性的设定对所述第1输入影像信号执行所述发光部分增强处理,并基于第2控制特性的设定对所述第2输入影像信号执行所述发光部分增强处理。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检测所述第1输入影像信号的第1影像种类、以及所述第2输入影像信号的第2影像种类的种类检测部,所述第1控制特性的设定基于所述第1影像种类来决定,所述第2控制特性的设定基于所述第2影像种类来决定。
7.如权利要求1至6的任一项所述的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将所述直方图的平均值设为A、标准偏差设为σ时,将
thresh=A+Nσ(N为常数)
以上的像素作为发光部分。
8.如权利要求1至7的任一项所述的影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非发光部分,通过使所述输入影像信号的亮度下降,来减少因所述光源的亮度的扩展而使所述显示部的显示亮度增加的部分。
9.一种电视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权利要求1至8的任一项所述的影像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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