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混合电池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69835.1 | 申请日: | 2012-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50662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12 |
发明(设计)人: | V·乌;M·R·威克瑟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A123系统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7/04 | 分类号: | H02J7/04;H01M10/42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赵蓉民;张全信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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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混合 电池 系统 | ||
1.混合再充电电池系统,包括:
高功率电池和高能量密度电池,其中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具有大于所述高功率电池的能量密度和小于所述高功率电池的峰值功率密度,其中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能量密度为至少250WH/kg,并且其中当所述高功率电池被从完全充电状态5秒内放电到2伏时测量,所述高功率电池的峰值功率密度为至少5KW/kg,其中所述高功率电池和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以并联电关系相连接,并且其中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开路电压比所述高功率电池的开路电压高达至少80%的放电度。
2.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中所述高功率电池和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为锂电池,并且所述高功率电池和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阴极材料组成、电解质组成和阳极材料组成的至少一种不同。
3.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中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所述开路电压与所述高功率电池的放电度相比具有倾斜分布,其中所述开路电压在0放电度下在4.0-4.4伏的范围以及在0.8的放电度下在3.0-3.5伏的范围。
4.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中所述高功率电池的所述开路电压在0放电度下在3.2-3.5伏的范围以及在0.5的放电度下在3.1-3.5伏的范围。
5.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中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阴极包括锂混合的金属氧化物材料。
6.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系统,其中所述锂混合的金属氧化物材料包含至少镍和钴的氧化物。
7.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中所述高功率电池的阴极包含磷酸铁锂材料。
8.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池系统,其中所述磷酸铁锂材料是纳米磷酸铁锂材料。
9.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中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阳极包括硅和/或锡。
10.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中所述高功率电池的阳极包括石墨碳。
11.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中所述电池系统的容量的至少90%由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提供。
12.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还包含控制器,其用于控制在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和所述高功率电池之间电流的流动。
13.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还包含电池充电器和控制器,其中所述控制器用于控制在所述电池充电器与所述高功率电池和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至少一种之间的电流流动。
14.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中所述高功率电池的阻抗在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阻抗的80-120%的范围内。
15.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中所述高功率电池的阻抗在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阻抗的90-110%的范围内。
16.混合再充电电池系统,包括:
高功率电池和高能量密度电池,其中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具有大于所述高功率电池的能量密度和小于所述高功率电池的峰值功率密度,其中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开路电压在0放电度下在4.0-4.4伏的范围以及在0.8的放电度下在3.0-3.5伏的范围,其中所述高功率电池和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以并联电关系相连接,其中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开路电压比所述高功率电池的开路电压高达至少80%的放电度,并且其中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开路电压与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放电度相比具有倾斜分布。
17.混合再充电电池系统,包括:
高功率电池和高能量密度电池,其中所述高能量密度电池具有大于所述高功率电池的能量密度和小于所述高功率电池的峰值功率密度,其中所述高功率电池的开路电压在0放电度下在3.2-3.5伏的范围以及在0.5的放电度下在3.1-3.5伏的范围,并且其中所述高功率电池和高能量密度电池以并联关系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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