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易开启信封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72413.X | 申请日: | 2012-10-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708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25 |
发明(设计)人: | 阿尔提姆·迪夫;阿列克谢·迪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尔提姆·迪夫;阿列克谢·迪夫 |
主分类号: | B65D27/14 | 分类号: | B65D27/14;B65D27/32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黎艳;何冲 |
地址: | 澳大利亚南*** | 国省代码: | 澳大利亚;AU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开启 信封 | ||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申请要求2012年2月15号提交的申请号为2012900548的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其全部内容通过引用应包含在本文中。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一种信封,特别是涉及一种易开启信封。
背景技术
在整个上世纪中,信封已经成为通信的必要工具。每天在世界各地的家庭和办公室中数以百万计的信封被打开。人们早已认识到,信封的打开过程是一种不顺手的过程。为了舒服地打开信封,需要一种拆信刀,然而,如果没有拆信刀,有问题的开口过程经常会导致使用者破坏信封的内容物。
意识到这个问题,在先技术中已有很多人付出努力、试图设计一种能够简化开启过程并提供没有问题的操作的信封。发明者设计了多种类型的易开启信封,包括带有可撕下标签,绳拉系统,以及使用齿孔和斜切口列的这种创新的信封的使用。例如,美国专利7,178,713 (2007), 6,123,256 (2000), 6,006,985 (1999), 5,961,436 (1999), 5,505,376 (1996)和加拿大的2,187,509A1 (1996)。然而,这些信封和其它设计的信封并没有有效地解决整个问题。现有的设计在信封的整体功能或信封的制作费用等方面存在缺点。
所有公知的易开启信封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缺点,包括:
(a)缺乏直观的操作和简单易用性;
(b)无法单手操作;
(c)便利性降低,在拆开后带有可拆卸的部分;
(d)可靠性降低,无法保证每次拆开的完美结果;
(e)耐用性降低,削弱了信封的整体结构;
(f)设计复杂,用于生产的标准制作过程需要重大转变;以及
(g)不可避免地增加制作成本,无法经济地生产。
由于上述原因,较早尝试的易开启信封没能解决问题。因此,仍然需要一种简单的信封,该信封可以经济地制作,以及容易拆开并且不带有功能缺点地轻松地移出信封的内容物。本发明是在这样的背景以及相关的问题和困难下做出的。
发明内容
根据本发明,一种易开启信封包括前面板和后面板,所述前面板和所述后面板各具有上边缘、下边缘和相对的侧边缘。与所述前面板的上边缘连接的密封盖,以及在所述信封的所述密封盖或所述后面板纵向地跨过所述信封的粘合带。自所述密封盖的边角部分朝着所述前面板的上边缘延伸,朝着所述前面板的侧边缘绕着所述前面板,并在或者沿着位于前面板侧边缘的所述侧折叠线延伸的齿孔连续线。一旦密封盖通过所述粘合带密封到所述后面板,所述信封可以容易地被打开,通过沿着齿孔连续线拉开所述密封盖边角部分的边缘,以在信封上产生一个开口区域,通过该开口区域手指可以插入以便通过沿着齿孔连续线,手指推压所述折叠线完全地打开信封。使用者可以通过产生的开口区域拿出信封里的内容物,并从所述信封中移出内容物。
发明目的和有益效果
相应地,本发明的几个发明目的和有益效果为:
(a)提供一种易开启信封,该信封可以呈现直观的操作和简单易用性;
(b) 提供一种易开启信封,该信封可以用一只手容易地打开;
(c) 提供一种易开启信封,该信封将不会降低信封的便利性并且打开后不会留有可拆卸的部分;
(d) 提供一种易开启信封,该信封不会降低信封的可靠性并且保证每次操作的完美结果;
(e) 提供一种易开启信封,该信封不会降低信封的耐用性,并且也不会削弱信封的整体结构;
(f) 提供一种易开启信封,该信封设计简单,在关于标准制造方面不需要显著改变;以及
(g) 提供一种易开启信封,该信封制造成本低并且可经济地大规模生产。
进一步的发明目的和有益效果是:
·提供一种易开启信封,该信封在操作期间的任何时候不会破坏信封里的内容物或者对人体造成伤害;
·提供一种易开启信封,该信封不需要任何用于操作的工具;
·提供一种易开启信封,该信封用左手打开与使用右手打开同样地容易;
·提供一种易开启信封,该信封可以协助用户打开信封,另外协助用户简化信封里内容物的移出过程。
更进一步的发明目的和优点将会在考虑下面的说明和附图中变得明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尔提姆·迪夫;阿列克谢·迪夫,未经阿尔提姆·迪夫;阿列克谢·迪夫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72413.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