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对表示三维视频的比特流进行编码的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74544.1 | 申请日: | 2012-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29062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2-01 |
发明(设计)人: | 费边·耶格尔;麦蒂尔斯·韦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3/00 | 分类号: | H04N13/00;G06T9/00;G06T9/4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表示 三维 视频 比特流 进行 编码 设备 | ||
1.一种用于对表示包括一连串视图的三维视频的比特流进行编码的设备(100),其中深度图与每一视图相关联,所述深度图包括所述视图相对于俘获所述视图的摄像机的位置的深度信息,所述设备包括:
分割器(101),用于将所述深度图分割为编码单元;
确定器(103),用于基于所述编码单元的深度信息确定每一编码单元的模型功能的类型;
减少器(105),用于针对由所述模型功能产生的每一片段将所述编码单元减少到单一残差值;以及
信号化处理器(107),用于将使用的所述模型功能和所述残差值信号化处理到所述比特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100),其进一步包括:
索引器,用于对所述深度图相对于由所述深度图指示的深度水平的所述深度信息做索引,从而获得与所述深度图的所述深度信息相关联的索引;以及
重映射器,用于根据所述索引重新映射所述深度图从而减少所述深度信息大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100),其中所述索引器经配置以执行在预定数目的视图上对所述深度图的深度信息做索引;且其中所述重映射器经配置以通过使用查找表执行减少所述深度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2或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100),其包括:
映射器,用于将所述深度水平映射到所述深度水平在所述深度图中的对应索引。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100),其中所述分割器(101)经配置以通过以下操作将所述深度图分割为编码单元:
将所述深度图分割为固定大小的固定大小编码单元,明确地说是64x64像素的固定大小;
通过将所述固定大小编码单元细分为变化大小的编码单元而在四叉树结构中安排所述编码单元,明确地说所述编码单元的变化大小的范围是4x4像素到64x64像素;以及
将所述四叉树结构信号化处理到所述比特流。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100),
其中所述确定器(103)经配置以执行通过从所述四叉树结构中与所述编码单元相邻的编码单元进行预测来确定用于编码单元的分段的类型。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100),其中所述确定器(103)经配置以执行通过以下操作确定模型功能的类型:
在所述编码单元的深度信息指示常量深度的情况下确定DC类型;
在所述编码单元的深度信息指示渐进深度改变的情况下确定梯度类型;
在所述编码单元的深度信息指示不同但常量深度的两个片段的情况下确定边缘类型;以及
在所有其它情况下确定纹理类型。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100),
其中所述确定器(103)经配置以执行通过以下操作确定用于编码单元的模型功能的DC类型:
通过所述编码单元的左上角像素的左边的相邻编码单元和所述编码单元的左上角像素的顶部的相邻编码单元中的一个来预测所述深度信息来确定DC值。
9.根据权利要求7或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备(100),
其中所述确定器(103)经配置以执行通过以下操作确定用于编码单元的分段的梯度类型:
内插从所述编码单元的底部行中的第一像素(B)到所述编码单元的右下角中的目标像素(Z)的所述编码单元的底部行的渐进深度改变;
内插从所述编码单元的右边列中的第二像素(A)到所述编码单元的右下角中的所述目标像素(Z)的右边列的渐进深度改变;以及
从所述底部行的所述渐进深度改变和所述右边列的所述渐进深度改变双线性内插所述渐进深度改变。
10.根据权利要求7到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设备(100),其中所述确定器(103)经配置以执行通过以下操作确定用于编码单元的分段的边缘类型:
通过直线将所述编码单元划分为所述两个片段;以及
通过所述编码单元的左上角像素的左边的相邻编码单元和所述编码单元的左上角像素的顶部的相邻编码单元中的一个来预测所述深度信息确定所述两个片段中的第一者的DC值;以及
通过所述编码单元的右上角像素的右边的相邻编码单元和所述编码单元的右上角像素的顶部的相邻编码单元中的一个来预测所述深度信息来确定所述两个片段中的第二者的DC值。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80074544.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