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离子性液体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280077860.4 | 申请日: | 2012-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537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19 |
发明(设计)人: | M.佩特尔;M.哈桑;R.帕雷德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露洁-棕榄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49 | 分类号: | A61K8/49;A61Q11/00;A61K31/415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童春媛;刘力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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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离子 液体 口腔 护理 组合 | ||
1.一种含有离子性液体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离子性液体含有:
a)吡唑 阳离子
b)选自水杨酸根、醋酸根、卤离子、磷酸根、烷基磷酸根、膦酸根、焦磷酸根、六偏磷酸根、聚偏磷酸根、正磷酸根、三聚磷酸根、硫酸根、烷基硫酸根、十二烷基硫酸根、苯酚硫酸根、苯甲酸根、乙酰丙酮根、羧酸根、枸橼酸根、抗坏血酸根、二氰胺、L-氨基酸或D-氨基酸、乙醇酸根、葡萄糖酸根、马来酸根、甜味剂阴离子、氢氧根、琥珀酸根、酒石酸根、丁二酸二辛基磺酸根、亚油酸根、油酸根和甲苯磺酸根的阴离子。
2.权利要求1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吡唑阳离子由至少一个烷基取代。
3.权利要求1或2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吡唑阳离子为下式的吡唑阳离子:
其中,取代基 R1、R2、R3、R4和R5相同或不同,独立地选自H和C1-C10烷基。
4.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R1、R2、R3、R4和R5中的任意1个为C1-C4烷基。
5.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R1、R2、R3、R4和R5中的任意2个为C1-C4烷基。
6.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R1、R2、R3、R4和R5中的任意3个为C1-C4烷基。
7.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R1、R2、R3、R4和R5中的任意1个为甲基。
8.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R1、R2、R3、R4和R5中的任意2个为甲基。
9.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R1、R2、R3、R4和R5中的任意3个为甲基。
10.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R1、R2和R4为C1-C4烷基,R3和R5为H。
11.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吡唑阳离子为1,2,4-三甲基吡唑。
12.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阴离子为烷基硫酸根。
13.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阴离子为甲基硫酸根。
14.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离子性液体为1,2,4-三甲基吡唑甲基硫酸盐。
15.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离子性液体以0.1重量%~30重量%的量存在。
16.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口腔护理组合物,其中,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所述离子性液体以5重量%~30重量%的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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