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新型净化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290000796.5 | 申请日: | 2012-07-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3867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10 |
发明(设计)人: | T·毛努拉 | 申请(专利权)人: | 迪耐斯依柯卡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3/031 | 分类号: | F01N3/031;F01N3/021;F01N3/035;F01N3/08;B01D46/00;B01D46/5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苗征;于辉 |
地址: | 芬兰维*** | 国省代码: | 芬兰;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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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净化 设备 | ||
1.用于处理含颗粒流体的净化设备(PUL),其特征在于,为了提供高颗粒分离能力,并且在运行条件下保持基本上无堵塞,所述净化设备(PUL)包括用于流体通流的至少一个主颗粒分离器(PPE),以及在所述主颗粒分离器(PPE)旁边的至少一个旁路颗粒分离器(OPE),所述主颗粒分离器(PPE)具有比所述旁路颗粒分离器(OPE)高的相对颗粒分离能力和压力损失,所述旁路颗粒分离器(OPE)基本上不易堵塞并且设置尺寸使得,一旦主颗粒分离器(PPE)被完全堵塞,其能够进行净化设备(PUL)中的流体处理,并且设置流经所述主颗粒分离器和旁路颗粒分离器的流体流量,以由所述分离器的相对背压控制,所述主颗粒分离器(PPE)位于所述净化设备的中部,所述旁路颗粒分离器(OPE)位于所述主颗粒分离器(PPE)结构的周围并在流动方向上与其平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设备(PUL),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颗粒分离器(PPE)是完全过滤器,所述旁路颗粒分离器(OPE)是开放型颗粒分离器(APE),其蜂窝结构中具有渗透壁并且在所述壁之间具有开放型通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设备(PUL),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颗粒分离器(PPE)和旁路颗粒分离器(OPE)之间流体通流的调节主要基于分离器的相对背压、大小和填充程度以完全静态方式确定,无需调节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设备(PUL),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颗粒分离器(PPE)是开放型颗粒分离器,所述旁路颗粒分离器(OPE)是流通型蜂窝。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设备(PUL),其特征在于,设置所述主颗粒分离器(PPE)的尺寸,在空载条件下和/或具有正常颗粒负载时,具有大于70%的通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设备(PUL),其特征在于,设置所述主颗粒分离器(PPE)的尺寸,当全部流流经所述旁路颗粒分离器(OPE)时,与没有颗粒的净化设备(PUL)相比,压力损失可以增加到5-50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设备(PUL),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颗粒分离器(PPE)及旁路颗粒分离器(OPE)涂有催化剂,所述催化剂催化作为还原剂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氢气、氮氧化物、氨和/或颗粒的氧化,和/或碳氢化合物、氨对氮氧化物的还原,和/或吸附氮氧化物。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设备(PUL),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颗粒分离器(PPE)具有50-100%的颗粒分离效率,所述旁路颗粒分离器(OPE)具有20-90%的颗粒分离效率。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设备(PUL),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颗粒分离器(PPE)是陶瓷壁流式过滤器,所述旁路颗粒分离器(OPE)是金属和/或陶瓷开放型颗粒分离器(APE)。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设备(PUL),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净化设备(PUL)的上游进一步提供净化催化剂,其在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或颗粒的氧化中、和/或催化除去氮氧化物中具有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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