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诱发晕动症实验研究装置及实施方案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00550.9 | 申请日: | 2013-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083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09 |
发明(设计)人: | 卢岩;张晶;张增敏;郭炜;汤继芹;张宏萌;韩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B19/00 | 分类号: | A61B1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0355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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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诱发 晕动症 实验 研究 装置 实施方案 | ||
1.一种诱发晕动症实验研究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底座、安装在底座内的调速电机,与调速电机相连的电机调速器、安装在底座中心轴线上并受电机调速器控制的转椅、悬吊在支架上的视觉感受筒,且视觉感受筒高度可根据受试者的高度利用升降器进行调节,视觉感受筒内壁有不同颜色交叉排列的图案。
2.根据权利要求1的一种诱发晕动症实验研究装置,其特征在于:它由底座、安装在底座内的调速电机、与调速电机相连的电机调速器、安装在底座中心轴线上并受电机调速器控制的转椅,悬吊在支架上的视觉感受筒,该视觉感受筒位于转椅上方,且视觉感受筒高度可根据受试者的高度利用升降器进行调节,视觉感受筒内壁有黑白相间交叉排列的正方形图案。所述的支架的竖杆和下方垂直相连的横杆由拉索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的一种诱发晕动症实验研究装置,其特征在于:悬吊在支架上的视觉感受筒,选用材料为不透明,能有效遮挡受试者视线,不易变形的材质,筒高是40-70厘米,筒内直径80-110厘米,视觉感受筒内壁黑白交叉排列的正方形格子纹图案,每个正方形格子边长4-6厘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的一种诱发晕动症实验研究装置,其特征在于:视觉感受筒,选用厚度为1毫米的铝板制做,筒高40-70厘米,筒内直径80-110厘米,视觉感受筒内壁黑白交叉相间的正方形格子纹图案,每个正方形格子边长4-6厘米。
5.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的一种诱发晕动症实验研究装置,其特征在于:调速电机的功率根据实验需要选择,与调速电机相连的电机调速器为无级调速器,根据实验需要设计不同转速。
6.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或权利要求5的一种诱发晕动症实验研究装置,其特征在于:调速电机的功率为180W;电机调速器为无级调速器,调速范围为10-60转/分钟。
7.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的一种诱发晕动症实验研究装置,其特征在于:底座为边长110-130厘米的正方形,设计为两层台阶式形状。支架竖杆200-220厘米、支架横杆长110-130厘米。
8.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的一种诱发晕动症实验研究装置,其特征在于:调速电机相连的电机调速器工作时连接220V的电源,为无极调速器,可以根据实验需要设计不同转速,优选为20-50转/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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