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冰箱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04126.1 | 申请日: | 2013-0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478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谢博;左宏;张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5D23/06 | 分类号: | F25D23/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贾玉姣;宋合成 |
地址: | 230601 安徽省合***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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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冰箱 | ||
1.一种冰箱,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体,所述箱体具有机械室,所述机械室的左右侧壁上分别形成有第一安装部和第二安装部;
发泡腿,所述发泡腿设在所述机械室内,所述发泡腿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与所述第一安装部和所述第二安装部配合的第三安装部和第四安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部和所述第二安装部分别形成为迷宫形插槽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安装部和所述第四安装部分别形成为与相应的所述迷宫形插槽配合的插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发泡腿包括:
左角铁,所述左角铁包括第一板和第二板,所述第一板沿竖向延伸,所述第二板垂直于所述第一板的底端向后延伸,所述第一安装部形成为从所述第一板的左侧壁向后延伸的翻边;
右角铁,所述右角铁包括第三板和第四板,所述第三板沿竖向延伸,所述第四板垂直于所述第三板的底端向后延伸,所述第二安装部形成为从所述第三板的右侧壁向后延伸的翻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条,所述连接条的左右两端分别与所述左角铁和所述右角铁的顶部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板在竖向上的延伸高度等于所述机械室的左侧壁在竖向上的延伸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板在竖向上的延伸高度等于所述机械室的右侧壁在竖向上的延伸高度。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和所述第四板上分别设有多个装配孔。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底板,所述底板可拆卸地设在所述左角铁和所述右角铁的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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