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录制的显示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310015344.5 | 申请日: | 2013-0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296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16 |
发明(设计)人: | 尹南钧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4 | 分类号: | H04N5/74;H04N9/31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舒雄文;蹇炜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录制 显示装置 | ||
1.一种可录制的显示装置,包括:
显示单元,依据数字影像信号显示影像画面;
多媒体处理器;
转换单元,电连接所述多媒体处理器,将所述数字影像信号转换为特定影像信号,其中所述特定影像信号的信号格式为所述多媒体处理器可接受的信号格式;以及
声音接收单元,电连接所述多媒体处理器,用于接收外部环境的声音以产生声音信号,所述多媒体处理器将所述特定影像信号与所述声音信号整合为影音录制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录制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缩放单元,接收来自主机装置的影像信号,并将所述影像信号转换为对应所述显示单元的信号格式的所述数字影像信号。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录制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缩放单元还将所述多媒体处理器所产生的所述影音录制数据输出至所述显示单元,以使所述显示单元显示所述影音录制数据。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录制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主机装置包括手机、笔记型计算机、平板计算机、个人计算机或游戏机。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录制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无线传输单元,电连接所述多媒体处理器与所述缩放单元,所述多媒体处理器与所述缩放单元通过所述无线传输单元与所述主机装置进行数据传输。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录制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存储单元,电连接所述多媒体处理器,存储所述影音录制数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录制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存储单元包括随身碟、存储卡、记录光盘、硬盘或固态硬盘。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录制的显示装置,其中还包括控制面板,通过所述控制面板控制所述多媒体处理器。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录制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显示单元为液晶显示面板。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录制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显示单元为光机单元,其中所述光机单元包括控制芯片、数字微镜装置以及投影镜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015344.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