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测定煤粉添加剂助燃性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17291.0 | 申请日: | 2013-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181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03 |
发明(设计)人: | 唐启荣;汪勤峰;申波;王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5/00 | 分类号: | G01N5/00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徐玲菊 |
地址: | 650302 云南省***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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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测定 添加剂 助燃 方法 | ||
1.一种测定煤粉添加剂助燃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经过下列各步骤:
(1)称取煤粉作为对比样W煤0,称取煤粉与添加剂的混合物作为待测样W添0,且混合物中煤粉与添加剂的混合质量比,按该添加剂的使用要求确定;
(2)将步骤(1)的对比样和待测样一同于900~1300℃下,氧化燃烧1~5min,然后冷却至室温,分别称量燃烧后的对比样重量W煤和待测样的重量W添;
(3)按下列公式计算添加剂的助燃效果:
Z=B添-B煤
其中,B添=(W添0-W添)/W添0×100%,单位:%;
B煤=(W煤0-W煤)/W煤0×100%,单位:%;
Z——助燃性,单位%;
W添0——待测样燃烧前的重量,单位:克;
W添——待测样燃烧后的重量,单位:克;
W煤0——对比样燃烧前的总重量,单位:克;
W煤——对比样燃烧后的重量,单位: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定煤粉添加剂助燃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的煤粉为粒度≤200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定煤粉添加剂助燃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的对比样W煤0的重量为0.1g~1.0g。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定煤粉添加剂助燃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的待测样W添0的重量为0.1g~1.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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