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音频通信方法及音频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19937.9 | 申请日: | 2013-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446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23 |
发明(设计)人: | 杨贤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11/00 | 分类号: | H04B1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81 | 代理人: | 薛祥辉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音频 通信 方法 终端 | ||
1.一种音频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端获取其他音频终端的状态信息;
根据获取的状态信息,向当前可进行音频通信的其他音频终端发送音频信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音频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本端获取其他音频终端的状态信息的方法具体为:若本端接收到其他音频终端发送的音频信号,则获取到该音频信号发送方的状态信息为可进行音频通信。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音频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他音频终端发送的音频信号中携带有发送方的标识信息;所述向当前可进行音频通信的其他音频终端发送音频信号的方法具体为:从所述其他音频终端发送的音频信号提取发送方的标识信息,并保存;向外发出携带目标音频终端的标识信息的音频信号。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音频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本端向外发出携带目标音频终端的标识信息的音频信号之后,还包括:检测是否收到目标音频终端反馈的响应信号,若未收到,则更新所述目标音频终端的状态信息。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音频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本端将获取到的同一音频终端的状态信息与标识信息绑定后,保存于一状态表中。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音频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本端接收其他音频终端发送的状态表,根据接收的状态表更新自身的状态表。
7.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音频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当前可进行音频通信的其他音频终端发送音频信号之前,还包括:检测外部是否存在音频信号,若存在,则等待预定时间段后,重新检测外部是否存在音频信号,直到检测结果为外部不存在音频信号,则向当前可进行音频通信的其他音频终端发送音频信号。
8.一种音频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模块及发送模块:
所述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其他音频终端的状态信息;
所述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获取模块获取的状态信息,向当前可进行音频通信的其他音频终端发送音频信号。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音频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具体为接收模块;所述接收模块用于在接收到其他音频终端发送的音频信号后,获取到该音频信号发送方的状态信息为可进行音频通信。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音频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其他音频终端发送的音频信号中携带有发送方的标识信息;所述发送模块包括提取模块和发送子模块,所述提取模块用于从所述其他音频终端发送的音频信号中提取发送方的标识信息,并保存;所述发送子模块用于向外发出携带目标音频终端的标识信息的音频信号。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音频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检测模块和状态信息更新模块,用于在所述发送子模块向外发出携带目标音频终端的标识信息的音频信号之后,检测是否收到目标音频终端反馈的响应信号;所述状态信息更新模块用于所述第一检测模块的检测结果为若未收到时,更新所述目标音频终端的状态信息。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音频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频终端还包括记录模块及存储模块;所述记录模块用于记录所述接收模块获取到的状态信息和所述提取模块提取到的标识信息,并将同一音频终端的状态信息与标识信息绑定后保存于一状态表中;所述存储模块用于保存所述状态表。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音频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其他音频终端发送的状态表,并传输到所述状态信息更新模块;所述状态信息更新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状态表更新自身的状态表。
14.如权利要求8至13任一项所述的音频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检测模块,所述第二检测模块在所述发送模块向当前可进行音频通信的其他音频终端发送音频信号之前,用于检测外部是否存在音频信号,若存在,则等待预定时间段后,重新检测外部是否存在音频信号,直到检测结果为外部不存在音频信号时,通知所述发送模块向当前可进行音频通信的其他音频终端发送音频信号;所述发送模块用于在所述第二检测模块的检测结果为外部不存在音频信号时,向当前可进行音频通信的其他音频终端发送音频信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019937.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