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视接收设备、板模块及电子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21888.2 | 申请日: | 2013-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170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15 |
发明(设计)人: | 坂本宪昭;小林昌裕;铃木肇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H04N5/64 | 分类号: | H04N5/64;G09F9/30;G06F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李静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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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接收 设备 模块 电子设备 | ||
相关申请的相交引用
该申请基于并要求2012年6月15日提交的日本专利申请No.2012-135764的优先权,将其全部内容通过引证结合于此。
技术领域
本文中描述的实施例总体上涉及电视接收设备、板模块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电视接收设备包括选择目标频率的无线电信号的调谐器。调谐器包括构造成抑制由于来自其它元件(诸如液晶显示器)的噪声而产生的干扰的屏蔽壳体。包括各种电子元件、诸如线圈、的电路被形成在屏蔽壳体中。
已知所谓的机载调谐器以及具有形成在屏蔽壳体中的电路的调谐器。在机载调谐器中,电路形成在主板中,在主板上安装有其它元件,诸如MPU。此外,用于天线的附接的接线端安装在主板上。
装置(诸如上文中描述的其中接线端安装在板上的调谐器)允许各种改进。例如,期望增强接线端和板之间的接合(junction)。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这样一种电视接收设备、板模块或电子设备:其中可以防止损坏板和固定至第一部件的接线端部分或连接器之间的接合。
一般地,根据一个实施例,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壳体、壳体中的板、导电的屏蔽单元、连接器以及延伸部分。壳体包括开口。导电的屏蔽单元包括第一部件以及在第一部件的端部处与第一部件相交并构造成固定至板的第二部件。连接器位于板上,构造成固定至屏蔽单元的第一部件,并通过壳体的开口露出。延伸部分从屏蔽单元的第一部件的端部延伸并构造成固定至板。
根据上文中描述的电子设备,可以防止损坏板和固定至第一部件的接线端部分或连接器之间的接合。
附图说明
现在将参考附图描述实现实施例的各种特征的一般结构。提供附图和相关联的描述,以说明实施例而并非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图1是示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电视的示例性立体图;
图2是沿着图1的线F2-F2截取的第一实施例的电视的示例性剖视图;
图3是示出第一实施例的主板和调谐器模块的示例性分解立体图;
图4是示出第一实施例的主板和调谐器模块的示例性平面图;
图5是沿着图4的线F5-F5截取的第一实施例的主板和调谐器模块的示例性剖视图;
图6是示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主板和调谐器模块的示例性分解立体图;
图7是示出第二实施例的主板和调谐器模块的示例性平面图;
图8是示出根据第三实施例的主板和调谐器模块的示例性分解立体图;
图9是示出根据第四实施例的便携式计算机的示例性立体图;以及
图10是示出根据第五实施例的主板的示例性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将在下文中参考附图描述各种实施例。
现在将参考图1至图5描述第一实施例。在该说明书中,将近侧或者用户侧定义为向前;将离开用户的远侧为向后,将用户的左手侧定义为向左,将用户的右手侧定义为向右,将相对于用户的上侧定义为向上,以及将相对于用户的下侧定义为向下。此外,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表示的每个元件有时可以用表示的一个或者多个可替代实例表示。但是,这既不否定没有给出任何可替代的表示的元件可以不同地表示,也不限制没有例示的其它表示。
图1是示出电视接收设备(电视)10的示例性立体图。电视10是电视接收设备或者电子设备的实例。如在图1中示出的,电视10包括壳体11、显示模块12、基座13以及主板14。显示模块12可以可可替代地表示为面板、显示单元、显示装置或者元件。主板14是板或者板模块的实例并且可以可可替代地表示为元件、模块、电路板或者母板。电视10可以包括被称为次板或者子板的板。
壳体11大体上是矩形的。壳体11包括形成壳体11的前表面的前盖16以及形成壳体11的后表面的后盖17。后盖17也部分地形成壳体11的侧表面。
控制单元18设置在壳体11的一个侧表面上。控制单元18包括按钮21和孔22。按钮21用于打开电视10或者改变频道。例如,卡和电缆接线端穿过孔22。
基座13可去除地连接至例如壳体11的后表面。基座13可枢转地支撑壳体11。可替代地,例如,壳体11可以挂在墙上,而不使用基座13。
图2是沿着图1的线F2-F2截取的电视10的示例性剖视图。为了便于说明,基座13在图2中没有示出。如在图2中示出的,显示模块12和主板14容纳在壳体11中。
显示模块12是例如液晶显示器。显示模块12不限于液晶显示器并且可以是构造成显示图像的其它元件,诸如有机电致发光(EL)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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