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锁定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25365.5 | 申请日: | 2013-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440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23 |
发明(设计)人: | 李沈平;汪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R13/639 | 分类号: | H01R13/639;H01R13/5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孙纪泉 |
地址: | 200131 上海市浦东***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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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锁定 机构 | ||
1.一种用于将上连接器和下连接器锁合的锁定机构,所述上连接器的外表面具有第一杆状对接部,所述下连接器的外表面具有第二杆状对接部,所述锁定机构包括:
环形的锁定件容纳壳体,其具有套设所述上连接器和所述下连接器的侧壁,所述侧壁上侧具有敞开的上沟槽并且在下侧具有敞开的下沟槽;
上锁定件,其设置在所述上沟槽内,所述上锁定件用于将所述第一杆状对接部可移除地锁定在所述上沟槽内;
下锁定件,其设置在所述下沟槽内,所述下锁定件用于将所述第二杆状对接部可移除地锁定在所述下沟槽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锁定机构,其中,所述上锁定件或下锁定件本身具有用于将其偏置到用于锁定的位置的回复弹性,或者所述锁定机构具有弹性件用于将所述上锁定件或下锁定件偏置到用于锁定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锁定机构,其中,所述上锁定件或下锁定件为锁定支架,所述锁定支架具有支架主体、从所述支架主体的端部延伸的弹性的支架保持臂以及从所述支架主体向外延伸的大致钩状的支架锁定臂,其中,当所述第一杆状对接部或第二杆状对接部作用到所述支架锁定臂上,所述支架保持臂弹性变形从而所述第一杆状对接部或所述第二杆状对接部进入到所述上沟槽或下沟槽内,所述支架保持臂回复变形以使所述支架锁定臂将所述第一杆状对接部或所述第二杆状对接部锁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锁定机构,其中,所述支架锁定臂在其末端部形成有倾斜的作动面。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锁定机构,其中,所述上锁定件或下锁定件大致为N形、M形或W形。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锁定机构,其中,所述上锁定件或下锁定件具有释放孔,所述锁定件容纳壳体对应于所述释放孔开设有释放槽,所述释放槽被配置为当释放元件通过所述释放槽插入所述释放孔以移动所述上锁定件或下锁定件时所述释放槽允许所述释放元件将所述上锁定件或下锁定件固定到非锁定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锁定机构,其中,所述释放槽至少包括基本呈L形或倒L形的槽部分。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锁定机构,其中,所述上锁定件和所述下锁定件一体形成锁定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锁定机构,其中,所述锁定件具有释放孔,所述锁定件容纳壳体对应于所述释放孔开设有释放槽,所述释放槽被配置为当释放元件通过所述释放槽插入所述释放孔以移动所述锁定件时所述释放槽允许所述释放元件将所述锁定件固定到非锁定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锁定机构,其中,所述释放槽至少包括基本呈L形或倒L形的槽部分。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锁定机构,其中,所述锁定机构还包括垫圈,其布置在所述锁定支架容纳壳体的侧壁内部,用于所述上连接器或下连接器与所述侧壁之间的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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