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天行赤眼的药物贴剂在审
申请号: | 201310026961.5 | 申请日: | 2013-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274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05 |
发明(设计)人: | 管丽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管丽丽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6 | 分类号: | A61K36/9066;A61K9/70;A61P27/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6600 山东省莒南县***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天行赤眼 药物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中药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治疗天行赤眼的药物贴剂,具体的说是以中草药为原料制备的药物贴剂。
背景技术 天行赤眼是以目赤、睑肿、疼痛及畏光流泪等为主症的急性眼病,临床上较为多见,具有较强的传染性。西医多认为该病为细菌感染引起,一般使用抗菌药物治疗,但是效果欠佳、疗程较长。中医认为天行赤眼是由于天行赤眼时外邪引起的急性传染性眼病,在临床中我们发现该病用中药制成膏贴贴于患者的相关穴位(太阳穴、合谷穴、大椎)对治疗该病有巨大优势,所以发明一种治疗天行赤眼的药物贴剂来治疗天行赤眼是非常必需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治疗天行赤眼的药物贴剂,以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
本发明的目的是依据祖国医学传统医学对天行赤眼的发病机理的认识及其治疗原则,参考现代药理研究,从中筛选出治疗天行赤眼的天然中草药,按中医理论组方制成贴剂,使其发挥治疗作用。
本发明药物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药制成的药剂
本发明药物是由下列组分制成的:
紫草12克 丝瓜络16克 郁金12克 女贞子18克 赤芍15克 三七10克 桑寄生15克 蒲黄15克 防己18克 黄精20克 续断18克 王不留行20克 沙参10克 鱼腥草18克 红花3克 蚤休10克 前胡10克 莱菔子10克
将上述各组分混合均匀粉碎成粗粉,用90%乙醇制成相对密度约1.05的流浸膏,另外加3-4倍重量由橡胶、松香等制成的基质,制成涂料,进行涂膏,切段,盖衬,切成长2厘米、宽2厘米贴片,即得本发明贴剂。使用方法:贴于患者太阳穴、合谷穴、大椎穴的外层皮肤上,每日更换一次。
本发明药物贴剂是中药制剂,根据中医配方理论,选药合理、标本兼治。经多年临床观察病人,疗效显著,本发明贴剂透过皮肤吸收药物以及作用于相关穴位而发挥直达病所的作用,显著效果。本发明选用天然植物药为原料,各组分符合药政法规定,利用各味药的综合作用治疗天行赤眼,对人体无毒无害,无副作用,安全可靠;本发明为贴剂,有效成分散失少,疗效高,价格低廉,服用方便,无任何不适症;本发明药物贴剂对天行赤眼疗效明显;本发明药物临床观察,可取代其它治疗天行赤眼的药物。
为表明本发明药物贴剂对天行赤眼的治疗效果,本发明经600例天行赤眼患者为实验组作系统的临床观察,并选择病史、病情、年龄及传统治疗方法相当的天行赤眼患者600例作为对比组,年龄6-70岁,病程1天-15天。实验组:停用常规药物,贴用本发明药物;对照组:服用常规药物,观察期为3天,3天后复查,无复发为显效,病情好转明显为有效,病情好转不明显无效。
临床实验结果见表1。
表1:贴用本发明药物与服用常规药物对天行赤眼患者的疗效观察。
注:疗效比较采用统计学方法,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二组有效率比较P<0.01
从表1可以看出,本发明药物贴剂对600例天行赤眼患者的实验组,取得显著疗效的有380例;有效的有160例;总有效率达90%。即使用本发明药物贴剂对治疗天行赤眼有显著的治疗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按下述配比选取原料:
紫草12克 丝瓜络16克 郁金12克 女贞子18克 赤芍15克 三七10克 桑寄生15克 蒲黄15克 防己18克 黄精20克 续断18克 王不留行20克 沙参10克 鱼腥草18克 红花3克 蚤休10克 前胡10克 莱菔子10克
将上述各组分混合均匀粉碎成粗粉,用90%乙醇制成相对密度约1.05的流浸膏,另外加3-4倍重量由橡胶、松香等制成的基质,制成涂料,进行涂膏,切段,盖衬,切成长2厘米、宽2厘米贴片,即得本发明贴剂。使用方法:贴于患者太阳穴、合谷穴、大椎穴的外层皮肤上,每日更换一次。
典型病例:
1、患者刘某,31岁,2012-07-05就诊,主诉:双眼红肿、涩胀、疼痛4天,在外院诊断为“急性结膜炎”,给与氯霉素眼药水外用治疗并服用抗生素(药名不详)治疗,病情未见好转;遂到我院就诊,经诊断为“天行赤眼”。使用本发明药物贴剂3天,患者病情痊愈。随访半年无复发。
2、患者王某,14岁,2012-09-11首诊,病史简介:双眼红肿、涩胀、疼痛6天,我院诊断为“天行赤眼”,使用本发明药物贴剂2天,患者痊愈,未再复发。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管丽丽,未经管丽丽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026961.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