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提高缓倾斜矿体无底柱分段崩落法矿石回收率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29897.6 | 申请日: | 2013-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042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15 |
发明(设计)人: | 陈星明;张志贵;苏华友;谭宝会;孙文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南科技大学 |
主分类号: | E21C41/16 | 分类号: | E21C41/16 |
代理公司: | 成都蓉信三星专利事务所 51106 | 代理人: | 刘克勤 |
地址: | 621010 四川省绵***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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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提高 倾斜 矿体 无底柱 分段 崩落 矿石 回收率 方法 | ||
1.一种提高缓倾斜矿体无底柱分段崩落法矿石回收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通过在两条进路间的桃形矿柱内布置辅助回收进路的方式,对本分段矿体下盘三角矿锥及其上部的脊部矿石残留进行二次回收来实现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高缓倾斜矿体无底柱分段崩落法矿石回收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的具体实施方式是:
为了保证矿山有好的回收效果及安全性,在回采顺序上采用正常回采巷道超前于辅助回收进路的形式;当两侧正常回采巷道回采结束后并充分释放地压后,再进行辅助回收进路的掘进与回采;辅助回收进路的回采仍采用垂直上向扇形孔爆破方法逐排进行回采,如此依次进行直到三角矿锥及其脊部残留矿石回采结束;
如果间柱对应的下部分段已经退采到设计边界,则辅助回收进路只需要掘进到本水平的崩落区即可,且无需进行切割槽的开凿工作;但是,若下部分段还未退采到设计的下盘边界,则辅助回收进路只能掘进到下盘矿岩接触带矿体方向1-2排孔距离且需要开掘切割槽,否则可能影响下分段矿石的正常回收;
由于辅助回收进路内的矿石在下分段回收的可能性较小,为了保证回收效果,出矿时采用截至品位放矿;放矿过程中出现大块时应及时处理,不能给后续的回采放矿造成任何可能的隐患;出矿时应在全断面内均匀出矿,以利于矿石的均匀流动;
由于间柱的尺寸有限,辅助回收进路的规格一般要小于正常回采巷道的尺寸,一般可选用2.0m×2.0m至3.0m×3.0m;因此,利用辅助回收进路回收间柱及其上部的脊部残留矿量的爆破及出矿工艺也需要相应改变,有时甚至需要采用人工出矿的方式进行出矿作业;
由于辅助回收进路是掘进与回采在受到两侧正常回采影响的间柱中,虽然地压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但间柱的稳定性已经收到较大的削弱;因此需要加大对辅助回收进路的支护力度,确保回采出矿工作的安全进行以及矿石的顺利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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