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通事故现场安全报警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41494.3 | 申请日: | 2013-0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714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06 |
发明(设计)人: | 丁培尔;丁建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丁培尔 |
主分类号: | G08B21/02 | 分类号: | G08B21/02;G08G1/09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2300 浙江省上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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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通 事故现场 安全 报警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报警系统,更具体地说,涉及交通事故现场安全报警系统。
背景技术
中国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相当于一个小型县,居世界第一。据统计数据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每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近年来,全国的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惨重,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各种事故的90%以上,对人类的危害已远远超过了地震、洪水、火灾这些可怕的灾难。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该县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辆迅猛增加,交通条件与交通流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尽管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安全防范能力较差,道路交通安全现状仍不容客观,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
交警到事故现场处理交通事故时二次交通事故对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及人员安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的现象,为了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提供了一种交通事故现场安全报警系统,包括:
一级防护,所述的一级防护为0-200米近距离现场警示系统;
二级防护,所述的二级防护为200-500米中距离警示系统;
三级防护,所述的三级防护为500-1000米远距离警示系统;
其中,所述的0-200米近距离现场警示系统由专用发光服构成;
其中,所述的200-500米中距离警示系统由远程无线警示系统构成;
其中,所述的500-1000米远距离警示系统由远距离控制诱导显示系统构成。
优选地,所述的专用发光服包括:公路专用发光背心、公路专用发光服、公路专用反光背心。
优选地,所述的远程无线警示系统包括:非法闯入预警器、便携式报警器;
其中,非法闯入预警器安装在锥桶顶端,对来车方向进行灯光预警和车辆流向疏导,当有非法闯入机动车辆进入红外线感应区域,现场所有防护设备高分贝报警,灯光闪烁发出警示,提示驾驶人已闯入警戒区域;
其中,便携式报警器用于现场工作人员随身携带,有非法闯入机动车辆进入红外线感应区域,配合非法闯入预警器,发出声光报警。
优选地,所述的远距离控制诱导显示系统包括:车载折叠显示屏、便携式显示屏、拖车显示屏;
其中,所述的车载折叠显示屏、便携式显示屏、拖车显示屏均用于显示远距离交通现场情况。
实施本发明的交通事故现场安全报警系统,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可以智能检测交通事故现场的闯入车辆,实现事故现场紧急状态的实时报警,警示系统在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的应用,突破现有的现场警示及安全防护模式,尤其在恶劣环境下,警示系统将极大提高现场安全防护能力。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交通事故现场安全报警器系统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一级防护、二级防护示意图;
图3是图1中二级防护、三级防护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交通事故现场安全报警器安放示意图;
图5是图1中非法闯入预警器示意图;
图6是图1中便携式报警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为本发明交通事故现场安全报警器系统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发明交通事故现场安全报警器系统,包括:
一级防护,所述的一级防护为0-200米近距离现场警示系统;
二级防护(是关键部分),所述的二级防护为200-500米中距离警示系统;
三级防护,所述的三级防护为500-1000米远距离警示系统;
其中,所述的0-200米近距离现场警示系统由专用发光服构成;
其中,所述的200-500米中距离警示系统由远程无线警示系统构成;
其中,所述的500-1000米远距离警示系统由远距离控制诱导显示系统构成。
所述的专用发光服至少包括:公路专用发光背心、公路专用发光服、公路专用反光背心。
所述的远程无线警示系统至少包括:非法闯入预警器、便携式报警器;
其中,非法闯入预警器安装在锥桶顶端,对来车方向进行灯光预警和车辆流向疏导,当有非法闯入机动车辆进入红外线感应区域,现场所有防护设备高分贝报警,灯光闪烁发出警示,提示驾驶人已闯入警戒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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