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掺混阴极活性材料的非水二次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52070.7 | 申请日: | 2013-0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589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1 |
发明(设计)人: | C·皮特罗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莱诺斯清洁能源控股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4/36 | 分类号: | H01M4/36;H01M4/58;H01M10/052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彭飞;林柏楠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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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阴极 活性 材料 二次 电池 | ||
1.电化学活性材料,包含两组粒子的混合物或掺混物,所述组具有不同的化学组成并选自:
(a)至少一种式(I)的化合物的粒子
LixHyV3O8(I),
其中
x+y为0至6.5,
x为0至4.5且
y为0.01至2;
和
(b)至少一种式(II)的化合物的粒子
LixMyPO4(II),
其中
x为>0至8;
M是一种或多种过渡金属,其包含至少一种能发生氧化至较高价态的金属;
y为0.8至3;
PO4是三价的,
且
所述式(I)的粒子和所述式(II)的粒子以5:95重量%至95:5重量%的量存在。
2.权利要求1的电极活性材料,作为式(I)的化合物,包含LixHyV3O8,其中x为0.1至2,优选0.5至1.8,且y为0.1至1.9,其中x+y的总和可以超过2。
3.权利要求1的电极活性材料,作为式(II)的化合物,包含LixMyPO4,其中x为>0至2,优选>0至1。
4.权利要求1的电极活性材料,作为式(II)的化合物,包含LixMyPO4,其中y为0.8至1.2,y优选为1。
5.权利要求1的电极活性材料,其中M是一种或多种选自Ti、V、Cr、Mn、Fe、Co、Ni、Co、Zr、Nb、Mo、Ru、Rh和Pd、优选Fe、Co、Ni、V、Zr、Ti、Mo和Cr的过渡金属,尤其处于2或3的氧化态。
6.权利要求1的电极活性材料,其中式(II)的化合物是LiFe(PO4)。
7.权利要求1的电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混合物或掺混物包含5至50重量%的式(I)的化合物和95至50重量%的式(II)的化合物,式(I)的化合物的重量%和式(II)的化合物的重量%合计为总共100%。
8.权利要求7的电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混合物或掺混物包含10至40重量%的式(I)的化合物和60至90重量%的式(II)的化合物。
9.权利要求8的电极活性材料,其包含25%的LixHyV3O8和75%的LiFePO4和或由25%的LixHyV3O8和75%的LiFePO4构成。
10.权利要求1的电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电化学活性材料为平均直径<500纳米的纳米粒子形式。
11.阴极,包含集电器,该集电器涂有合并在导电基质中的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电化学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基质优选构成所述涂层总重量的最多10重量%。
12.锂电池,其包含:
(a)权利要求11的阴极,
(b)阳极,优选锂插入阳极;和
(c)在所述电极之间的非水电解质。
13.权利要求12的锂电池,其中所述阳极包含金属氧化物、金属硫族化物、碳、石墨及其混合物。
14.权利要求13的锂电池,其中所述阳极是碳或石墨电极。
15.权利要求12的锂电池,其中所述电解质对于催化分解高度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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