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金属卤化物灯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73752.6 | 申请日: | 2013-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778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30 |
发明(设计)人: | 松本泰久 | 申请(专利权)人: | 岩崎电气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J61/30 | 分类号: | H01J61/30;H01J61/2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丁香兰;褚瑶杨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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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金属卤化物灯 | ||
1.一种金属卤化物灯,其是垂直型的金属卤化物灯,其具有在一端形成有灯座的透光性的外管、和配置在该外管的内部的发光部,并构成为以所述灯座为上侧的方式来安装,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部具有:由透光性的陶瓷构成的发光管;从该发光管的两端延伸的毛细管;封入在该毛细管内的电极组件;以及从该电极组件的两端延伸的供电导线,
所述灯的额定功率P[W]是P=100~400[w],当设所述发光管的有效长度为L、有效内径为ID时,构成为1.8≤L/ID≤2.3,
在所述发光管内封入有水银和金属卤化物,当设灯的额定功率为P[W]时,所述发光管内的水银的浓度d(Hg)[μmol/cm3]在由下式求出的水银的浓度d(Hg)的±10%的值的范围内。
d(Hg)=0.0007P2-0.4113P+99.55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卤化物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管内的水银的浓度d(Hg)是d(Hg)=39.0~63.0[μmol/cm3]。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金属卤化物灯,其特征在于,由使所述灯的额定功率P[W]除以所述发光管内的总内面积S[cm2]得到的值所定义的壁面负载是15~25[W/cm2]。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金属卤化物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管内的水银的浓度d(Hg)是43~48[μmol/cm3],所述发光管内的金属卤化物的浓度d(MX)是6~7[μmol/cm3]。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金属卤化物灯,其特征在于,作为所述金属卤化物,含有碘化铥(TmI3)、碘化铊(TlI)、碘化钠(NaI)、碘化钙(CaI2)和碘化铈(CeI3)。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金属卤化物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碘化铈(CeI3)的摩尔比[%]是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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