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细水雾化消防喷嘴和喷头及灭火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77222.9 | 申请日: | 2013-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208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29 |
发明(设计)人: | 顾林康;吴晓伟;刘东越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津泰机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1/02 | 分类号: | A62C31/02 |
代理公司: |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34 | 代理人: | 刘述生 |
地址: | 2155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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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雾 消防 喷嘴 喷头 灭火 设备 | ||
1.一种细水雾化消防喷嘴,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结构和喷螺体,所述主体结构一端带有喷口,所述喷螺体安装在所述主体结构的内腔,与所述主体结构形成流体通道,所述流体通道包括依次流体连通的进液段、螺旋动力段和储液段,所述储液段和所述喷口连通,所述螺旋动力段包括多条螺旋状通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细水雾化消防喷嘴,其特征在于,多条所述螺旋状通道的截面积和小于所述进液段的截面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细水雾化消防喷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结构包括壳体和喷嘴片,所述壳体呈筒状,所述壳体的内腔呈阶梯状,所述喷嘴片安装固定在所述壳体的一端,所述喷嘴片上带有喷口,所述螺旋体安装在所述壳体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细水雾化消防喷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喷螺体的外壁包括两条螺旋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细水雾化消防喷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喷螺体包括上凹腔和下凹腔,所述上凹腔和所述主体结构内腔的上半部形成所述进液段,所述下凹腔和所述主体结构内腔的下半部形成储液段。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细水雾化消防喷嘴,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体上部的外壁开设有一圈环状槽,所述环状槽和所述螺旋槽连通,所述环状槽上开设有多个通孔,所述通孔与所述上凹腔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细水雾化消防喷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环状槽上对称开设有两个通孔,所述通孔的位置与所述环状槽和所述螺旋槽连通处交错。
8.一种喷头,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如权利要求1-7之一所述细水雾化消防喷嘴。
9.一种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装备有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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