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重金属污染土壤化学联合淋洗修复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92382.0 | 申请日: | 2013-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169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25 |
发明(设计)人: | 张辉;黄新建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市中科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9C1/08 | 分类号: | B09C1/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9001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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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重金属 污染 土壤 化学 联合 淋洗 修复 方法 | ||
1.一种重金属污染土壤化学联合淋洗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原位化学淋洗法与异位化学淋洗法结合进行,包括如下步骤:
(1)在重金属污染土壤原场地,将待处理的污染土壤筑堆,往堆块喷淋化学淋洗液对堆块进行预浸润,化学淋洗液与待处理的污染土壤的体积比为0.4~0.6∶1;
(2)将预浸润完成后的堆块挖起,并进行筛分;
(3)将筛分后的土壤转移至化学反应釜中,进行搅拌强化反应,同时添加化学淋洗液,化学淋洗液与待处理的污染土壤的体积比为1.8~3∶1;
(4)将强化反应完成后的土壤进行压滤脱水得到修复土壤;压滤所得废水中加入沉淀剂、絮凝剂进行净化处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重金属污染土壤化学联合淋洗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堆块体积为4~10m3。
3.如权利要求1或2任意一项权利要求中所述重金属污染土壤化学联合淋洗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堆块的高度为20~50c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重金属污染土壤化学联合淋洗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预浸润的时间为20~26小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重金属污染土壤化学联合淋洗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预浸润的时间为24小时。
6.如权利要求1所述重金属污染土壤化学联合淋洗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所述强化反应的时间为相对于每10m3体积的待处理污染土壤,强化反应20~50分钟。
7.如权利要求6所述重金属污染土壤化学联合淋洗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中,所述强化反应的时间为相对于每10m3体积的待处理污染土壤,强化反应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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