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明梁暗肋型格构式锚索基坑支护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00618.0 | 申请日: | 2013-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4744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2 |
发明(设计)人: | 杨庆;钱宵;陈云;陈春霞;胡静;郑立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兴蜀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41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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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明梁暗肋型格构式锚索 基坑 支护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用支护结构,具体说是一种明梁暗肋型格构式锚索基坑支护结构。
背景技术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广泛使用支护桩锚索支护结构作为基坑的支护体系,其是由多组支护桩组成,支护桩上预留有多组锚索孔,锚索孔中设置有锚索,在支护桩之间固定连接有钢筋网。使用时,将支护桩设置在基坑周围,并在支护桩上预留有锚索孔,随后进行基坑土体开挖,并在开挖过程中进行钢筋网铺设和锚索施工,钢筋网铺设后再进行混凝土喷涂作业,以防止基坑侧壁的土层垮塌,锚索可以增强支护桩的支护效果,防止支护桩因受力而产生倾斜和控制支护结构及保护环境。由于这类支护结构中各支护桩均单独受力,因此为了提升支护效果,各支护桩的桩体均较长,体积较大,所耗费的原材料也较多,从而导致工程成本较高,并且在使用时其嵌固段也较深,对基坑底部的下层地质结构影响较大,从而易破坏地层的原有地质结构,不利于基坑安全。而为了防止支护桩间的土体垮塌,支护结构中各支护桩之间的间距设置一般较小,从而增了支护桩的使用量,进而增加了工程量和工程成本,延长了施工周期。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基坑支护结构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明梁暗肋型格构式锚索基坑支护结构,该明梁暗肋型格构式锚索基坑支护结构不仅具有较强的支护作用,而且减少了对基坑下层土体的影响,并减少了工程量,降低了工程成本。
本发明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实现的:在基坑侧壁两侧的支护桩中间设置有格构梁,并在格构梁后侧的基坑侧壁土体中设置有支护肋,同时在支护桩和格构梁上设有锚索,其中格构梁呈水平设置,且格构梁的两端与支护桩固定连接,支护肋为方形结构,与格构梁紧密接触,且支护肋的长度和宽度分别小于支护桩的长度和直径,锚索分别位于支护桩或支护肋与格构梁的交叉处。本发明中支护桩、支护肋、格构梁和锚索形成一个格构式的支护整体,支护肋受到的推力一部份由其自身上的锚索承担,另一部份则分散至各格构梁上,再由格构梁将该推力分散至两侧的支护桩上。由于支护肋受到的推力能进行有效分散,降低了支护肋的承受力度,从而可降低支护肋嵌固段的长度。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不仅可以对基坑周围的易崩塌体起到有效的支护作用,而且由于支护桩、支护肋、格构梁和锚索联合形成了一个格构式的支护整体,使得支护肋可充分利用两侧支护桩作为锚固构件,增强了支护效果,从而可在确保支护效果不降低的前提条件下缩短支护肋嵌固段的长度,降低工程造价的同时也可避免对基坑底部的下层地质结构产生不良影响,确保了工程安全。本发明中减少了支护桩的使用量,广泛使用长度较短、宽度较小的支护肋作为支护构件,因而可有效加快施工进度,节约工程成本,施工也十分简便,且支护效果显著,便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代码说明:1、1’-支护桩;2-格构梁;3-支护肋;4-锚索;5-基坑底部;6-基坑侧壁。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本发明在支护桩(1、1’)之间设置有多组格构梁(2),各格构梁均呈水平设置,且格构梁的两端均与支护桩固定连接,在格构梁后侧基坑侧壁(6)的土体中设置有支护肋(3),支护肋与格构梁紧密接触,其中支护肋为方形结构可增与格构梁的接触面积,可减小对格构梁的压力,并且支护肋的长度和宽度分别小于支护桩的长度和直径,同时分别在支护桩与格构梁的交叉处及支护肋与格构梁的交叉处设置有锚索(4)。本发明在实施时,先将支护桩设置在基坑侧壁的两侧,并在支护桩上预留有锚索孔,随后进行基坑开挖作业,并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进行格构梁和支护肋施工,同时分别在格构梁与支护桩和支护肋的交叉处用锚索进行固定,其中的支护桩、支护肋和格构梁均为支模现浇。本发明中由于支护桩、支护肋、格构梁和锚索联合形成一个支护整体,且均通过锚索固定在基坑侧壁上,使得支护肋可充分利用两侧的支护桩作为锚固构件,利用格构梁和支护桩将其所受的推力进行有效分散,从而可降低支护肋的嵌固长度,减少对基坑底部(5)下层地质结构的影响,确保基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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