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移动终端的信息提醒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01598.9 | 申请日: | 2013-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204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24 |
发明(设计)人: | 张寅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罗晓林;李志强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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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终端 信息 提醒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移动通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移动终端上短信等信息的提醒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短信业务因其便捷、快速的特点,已经成为一种被广泛应用的业务。另外如现在发展态势非常迅速的微信应用也已经越来越广泛。很多用户都喜欢采用短信之类的方式将一些信息告知对方,有时会将一些会议时间、行程安排等等以短信方式发送到对方手机上,便于对方查看了解。如果用打电话形式告知,如果用户一时没有记录则可能忘记。当用户接收一些较重要的信息时,为了使自己不会忘记,通常采取新建备忘录或者设置一个闹钟的方式来定时提醒自己,然而此种方式较为麻烦,需要用户单独调出菜单进行设定。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移动终端的信息提醒方法,实现快速提醒功能,操作方便。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取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移动终端的信息提醒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移动终端接收到信息;
S2,提示是否对该信息进行推迟提醒;
S3,若是,用户自定义推迟提醒条件;若否,则当次提醒用户后不再提醒,结束操作。
所述用户接收到推迟提醒的信息时,在信息界面会显示该信息的来源,并且提示用户是否对该信息进行再次推迟提醒,转入步骤S3。
所述推迟提醒条件为用户自定义设置的时间点,达到该时间点则自动提醒用户查看相应信息。
本发明使用户在接收到信息之后能方便快速设定信息推迟提醒或者重复提醒,不用额外创建备忘录并且输入信息内容,减少了用户的操作,使用户在特定时间点上能够重复收到相关信息,确保用户不会错过重要行程或事情。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发明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描述。
如附图1所示,本发明揭示了一种移动终端的信息提醒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移动终端接收到信息。
S2,用户查看信息的同时,系统后台自动提醒用户是否对该信息进行推迟提醒,即是否需要使该信息在以后的某个时间点或时间段中再次提醒用户。
S3,若是,用户自定义推迟提醒条件;若否,则当次提醒用户后不再提醒,结束操作。该推迟提醒条件为可以为用户自定义设置的时间点,达到该时间点则自动提醒用户查看相应信息。如设在未来的某一天或者某一个时间点,则达到这一天或这一个时间点之后,移动终端再次收到该信息提示,提醒用户查看。如果用户在第一次接收到信息时没有对该信息进行推迟提醒设定,则第一次查看之后就不会再提醒。推迟提醒条件可以设置在当前时间的一周之后,或者一个月之后,或者自定义一个重复提醒规则,如在每周五,或者每月1号重复提醒,用户可以自行定义设置。当然,用户还可以事先设置好多个推迟提醒条件,在需要设定的时候直接在推迟提醒条件列表中选取即可。
此外,当用户接收到推迟提醒的信息时,在信息界面会显示该信息的初始来源,并且提示用户是否对该信息进行再次的推迟提醒,然后转入步骤S3进行相关的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并非是对本发明技术方案的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创造构思的前提下,任何显而易见的替换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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