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mesh聚合链路建立方法和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310103651.9 | 申请日: | 2013-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676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19 |
发明(设计)人: | 尤桂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76/02 | 分类号: | H04W76/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鑫媛睿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7 | 代理人: | 龚家骅 |
地址: | 310053 浙江省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mesh 聚合 建立 方法 设备 | ||
1.一种网状mesh聚合链路建立方法,应用于包括第一接入控制器AC和第二AC的网络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AC上配置有聚合组,且所述第一AC将本AC连接的至少两个接入点AP添加到本AC上配置的聚合组,所述第二AC上配置有聚合组,且所述第二AC将本AC连接的至少两个AP添加到本AC上配置的聚合组,所述第一AC配置的聚合组与所述第二AC配置的聚合组具有相同的聚合组标识,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所述聚合组内的各AP接收来自本AP连接AC的聚合组通知报文,所述聚合组通知报文中携带了本AP所属聚合组的聚合组标识;
所述聚合组内的各AP广播mesh聚合报文,所述mesh聚合报文中携带了本AP连接AC的AC标识,本AP所属聚合组的聚合组标识,本AP的mesh连接状态,mesh连接状态为mesh未连接或者mesh已连接;
AP在收到来自其它AP的mesh聚合报文时,如果mesh聚合报文中携带的AC标识与本AP连接AC的AC标识不同,且mesh聚合报文中携带的聚合组标识与本AP所属聚合组的聚合组标识相同,且mesh聚合报文中携带的mesh连接状态为mesh未连接,则所述AP将所述其它AP添加到邻居关系表;
所述AP从邻居关系表中选择一个AP,并与选择的AP建立mesh链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AP在收到来自其它AP的mesh聚合报文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所述mesh聚合报文中携带的AC标识与本AP连接AC的AC标识相同,或者,所述mesh聚合报文中携带的聚合组标识与本AP所属聚合组的聚合组标识不同,或者,所述mesh聚合报文中携带的mesh连接状态为mesh已连接,则所述AP丢弃收到的所述mesh聚合报文。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聚合组通知报文中还携带本AP所属聚合组中AP数量;mesh聚合报文中还携带发送所述mesh聚合报文的AP所属聚合组中AP数量;
所述AP将所述其它AP添加到邻居关系表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本AP所属聚合组中AP数量与mesh聚合报文中携带的聚合组中AP数量相同时,所述AP执行将所述其它AP添加到邻居关系表的步骤;
当本AP所属聚合组中AP数量小于mesh聚合报文中携带的聚合组中AP数量时,所述AP通知本AP连接AC在所述聚合组中添加新的AP;由本AP连接AC判断是否有新的AP能够添加到所述聚合组中;
如果是,则由本AP连接AC在所述聚合组中添加新的AP,并判断此时本AP所属聚合组中AP数量与所述其它AP所属聚合组中AP数量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则结束流程;如果不一致,则由本AP连接AC继续判断是否有新的AP能够添加到所述聚合组中;
如果否,则由本AP连接AC指示本AP通知所述其它AP连接AC删除所述其它AP所属聚合组中多余的AP,一直到本AP所属聚合组中AP数量与所述其它AP所属聚合组中AP数量一致,并由所述其它AP连接AC重新向修改后的其它AP所属聚合组内的各AP发送聚合组通知报文;
其中,当本AP所属聚合组发生变化时,本AP连接AC重新向修改后的本AP所属聚合组内的各AP发送聚合组通知报文。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mesh聚合报文中还携带发送所述mesh聚合报文的AP绑定的mesh-profile,所述AP将所述其它AP添加到邻居关系表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mesh聚合报文中携带的mesh-profile与本AP绑定的mesh-profile相同时,所述AP执行将所述其它AP添加到邻居关系表的步骤;
当mesh聚合报文中携带的mesh-profile与本AP绑定的mesh-profile不同时,所述AP丢弃收到的所述mesh聚合报文。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mesh聚合报文中携带本AP的射频radio信息,所述AP从邻居关系表中选择一个AP,具体包括:
所述AP利用所述邻居关系表中各AP的radio信息确定所述各AP的性能信息,并从所述各AP中选择一个性能信息最优的AP。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103651.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