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查询通话相对方信息的方法和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09104.1 | 申请日: | 2013-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7955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26 |
发明(设计)人: | 陶家圣;何波;梁清;李首峰;魏科学;杨宝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国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8/24 | 分类号: | H04W8/24;H04W12/06;H04W12/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11410 | 代理人: | 程义贵;张思悦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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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查询 通话 相对 信息 方法 装置 | ||
1.一种查询通话相对方信息的方法(100),包括步骤:
客户端监听向其发送或者其发出的通话请求(S101);
在客户端监听到通话相对方向其发送或者其向通话相对方发出的通话请求时,利用客户端本地的标识信息数据库查询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S103);
在未查询到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情况下,客户端将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发送到服务器端(S105);
客户端从服务器端接收基于服务器端的标识信息数据库获得的针对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查询结果(S107);以及
在客户端上显示基于客户端本地的标识信息数据库或者基于服务器端的标识信息数据库获得的针对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查询结果(S109)。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步骤:在利用客户端本地的标识信息数据库未查询到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情况下,如果客户端的网络连接不可用,则客户端保存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并且在网络连接可用时,将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发送到服务器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步骤:客端将基于服务器端的标识信息数据库获得的针对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查询结果添加到客户端本地的标识信息数据库中。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步骤:客户端向服务器端发送针对通话相对方的评价信息,以保存到服务器端的标识信息数据库中。
5.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客户端本地的标识信息数据库包括关于符合预先定义的黑名单规则的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信息。
6.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客户端本地的标识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器端的标识信息数据库包括经过身份认证的通话相对方的信息。
7.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通话请求包括语音通话请求、视频通话请求,所述客户端和通话相对方为具有语音通话和/或视频通话功能的电子设备。
8.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客户端或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包括所述客户端或通话相对方的电话号码、通讯软件用户标识、电子邮件地址中的至少一个。
9.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针对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查询结果包括表示所述通话相对方已经经过身份认证的信息。
10.一种查询通话相对方信息的装置(200),包括:
监听模块(201),适于监听向客户端发送或者客户端发出的通话请求;
查询模块(203),适于在所述监听模块(201)监听到通话相对方向客户端发送或者客户端向通话相对方发出的通话请求时,利用客户端本地的标识信息数据库查询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
发送模块(205),适于在所述查询模块(203)未查询到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情况下,将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发送到服务器端;
接收模块(207),适于从服务器端接收基于服务器端的标识信息数据库获得的针对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查询结果;以及
显示模块(209),适于在客户端上显示基于客户端本地的标识信息数据库或者基于服务器端的标识信息数据库获得的针对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查询结果。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在所述查询模块(203)利用客户端本地的标识信息数据库未查询到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情况下,如果客户端的网络连接不可用,则所述发送模块(205)保存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并且在网络连接可用时,所述发送模块(205)将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发送到服务器端。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接收模块(207)将所接收到的基于服务器端的标识信息数据库获得的针对所述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查询结果添加到客户端本地的标识信息数据库中。
13.如权利要求10至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发送模块(205)向服务器端发送针对通话相对方的评价信息,以保存到服务器端的标识信息数据库中。
14.如权利要求10至1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客户端本地的标识信息数据库包括关于符合预先定义的黑名单规则的通话相对方的通讯标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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