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近地告警系统近海模式告警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13937.5 | 申请日: | 2013-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977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15 |
发明(设计)人: | 何创新;钟建坡;张侃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航空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45/04 | 分类号: | B64D45/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世贸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128 | 代理人: | 叶克英 |
地址: | 20110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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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告警 系统 近海 模式 方法 | ||
1.一种近地告警系统近海模式告警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A:近地告警系统根据飞机当前的经纬度和无线电高度判断是否满足进入近海模式的条件;
步骤B:如果满足进入近海模式的条件,给机组人员输出提示信息;
步骤C:接收到机组人员的确认信息;
步骤D:调整模式4的告警上限至80m,如果无线电高度低于80m,则输出语音和灯光告警信息;
步骤E:根据飞机当前的经纬度和无线电高度判断是否满足退出近海模式的条件;
步骤F:如果满足退出近海模式的条件,则退出近海模式,调整模式4的告警包线至默认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近地告警系统近海模式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中所述的进入近海模式的条件为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根据飞机当前的经纬度与近地告警系统内置的地形数据库比较,飞机处于海面区域;(2)飞机当前的无线电高度小于进入门限值。所述的进入门限值为400m或250m至450m范围内的其它固定值。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近地告警系统近海模式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中所述的给机组人员输出提示信息的方式为在近地告警显示器上闪烁显示“近海模式”提示字符,或在驾驶舱的综合显示器上闪烁显示“近海模式”提示字符。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近地告警系统近海模式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E中所述的退出近海模式的条件为满足如下任何一个条件:(1)根据飞机当前的经纬度与近地告警系统内置的地形数据库比较,飞机处于非海面区域(陆地上方);(2)飞机当前的无线电高度大于退出门限值。所述的退出门限值为450m或350m至500m范围内的其它固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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