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预防锅内水烧干的方法及报警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10118888.4 | 申请日: | 2013-04-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9084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0 |
发明(设计)人: | 曹新明;曹汐 | 申请(专利权)人: | 曹新明 |
主分类号: | A47J36/32 | 分类号: | A47J36/32 |
代理公司: | 贵阳中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52100 | 代理人: | 刘楠 |
地址: | 550028 贵州省贵阳***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预防 锅内水烧干 方法 报警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预防锅内水烧干的方法及报警装置,属于预防锅内水烧干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炊事活动中,经常会出现将锅置于火上而人离开,从而导致锅内的水被烧干或食物被烧焦的情形发生;而且对于现有的加热容器(如饭锅、炒菜锅、水壶、锅炉等),在进行加热时,由于盖上了盖子,因此无法判断覆盖了盖子的容器内水分还存多少的问题,这对于使用者来时很不方便。为解决这些问题,在现有技术中曾公开了许多防止烧干锅的技术方案,这些技术方案,虽然都能防止干锅,但是大多是需要采用专门的容器,不能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加热容器。所以现有的预防锅内水烧干的技术不仅普遍存在着不能有效利用现有加热容器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结构复杂、使用不方便、制作和使用成本都高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制作成本较低、并且能有效利用现有的饭锅、炒菜锅、水壶、锅炉等加热容器的预防锅内水烧干的方法及报警装置,以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本发明的一种预防锅内水烧干的方法是,预先在烧水锅的锅盖上放置一个安装有声或光报警器的预防锅内水烧干的报警装置,将报警装置的底座上的导气孔与锅盖上的气孔对齐,这样即可利用锅内液体被加热时所产生的蒸汽通过导气孔冲击报警装置上的翻盖的前段部分,使处于初始位置的翻盖绕其翻盖支座发生转动,翻盖的前端上翘而脱离所压的复位托架,同时复位托架在其重力的作用下倾覆而不会与翻盖接触,翻盖在蒸汽作用下维持前端上翘状态,当锅内蒸汽压力因水量快烧干而减小时,翻盖则在其重力作用下前端下坠、而后端上翘,翻盖的后端上翘后触动报警器开关,此时声或光警示器发出水烧干报警信号,从而达到预防锅内水烧干的目的。
根据上述方法构建的本发明的一种预防锅内水烧干的报警装置为,该装置包括采用现有的声或光报警器,声或光报警器安装在底座上,在底座上还安装有翻盖支座和复位托架,在翻盖支座上铰接有翻盖,翻盖的前端压在竖立的复位托架上,并且翻盖的后端上翘时能与声或光报警器的开关接触,在底座上、翻盖前段位置的下方设有导气孔。
上述复位托架通过铰轴连接在底座上。
在上述声或光报警器上罩有密封罩,并且声或光报警器的开关伸出密封罩外。
上述设置在底座上的导气孔为下大上小的锥形孔。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通过预先在烧水锅的锅盖上放置一个安装有声或光报警器的预防锅内水烧干的报警装置(该烧水锅为现有技术中常用的饭锅、炒菜锅、水壶或锅炉等加热容器),并利用烧水锅锅盖上气孔所喷出的蒸汽来控制报警装置的翻盖动作,通过翻盖的动作来控制报警器开关,当锅内蒸汽压力因水量快烧干而减小时,其锅盖气孔喷出的蒸汽量逐渐变小,翻盖则在其重力作用下前端下坠、而后端上翘,翻盖的后端上翘后触动报警器开关,此时声或光警示器发出水烧干报警信号,当使用者看到或听到报警信号后,即可及时地对加热容器或炉灶进行处理,从而有效地避免锅内的水被烧干。当要重新使用本发明装置时,只需将复位托架竖立同时带动翻盖恢复初始位置,翻盖压在复位托架上后,即可重新使用。在使用时,可采用直接放置、螺丝连接或粘接的方式将本发明报警装置的底座放置或连接在现有技术中任何加热容器的具有气孔的锅盖上。所以,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不仅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制作成本较低的优点,而且还具有能有效地利用现有的饭锅、炒菜锅、水壶、锅炉等加热容器的优点。本发明的装置可适用于现有常用的饭锅、炒菜锅、水壶、锅炉等加热容器上作为防止水烧干报警使用。进一步地,如果将报警装置功能增加,使其成为遥控装置,还可以自动切断电源或气源(须采用传统的装置在电源或气源设备上设置切换装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1中的箭头表示复位托架在失去翻盖的压力后,在其自重的作用下所转动倾覆的方向。
附图标记说明: 1-声或光报警器,1.1-开关,2-底座,2.1-导气孔,3-翻盖支座,4-复位托架,4.1-铰轴,5-翻盖,6-密封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曹新明,未经曹新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118888.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