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设备中闹钟的实现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25489.0 | 申请日: | 2013-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975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0 |
发明(设计)人: | 顾麒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4G13/02 | 分类号: | G04G13/02;G06F9/4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地址: | 51812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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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设备 闹钟 实现 方法 装置 | ||
1.一种电子设备中闹钟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建立闹钟组,所述闹钟组中包括至少两个闹钟,所述至少两个闹钟中包括第一闹钟;
按照所述第一闹钟的起闹时间,起闹所述第一闹钟;
在所述第一闹钟起闹时,如果接收到用户对所述起闹的第一闹钟的起闹确认指令,停用所述闹钟组或者停用所述闹钟组中满足预设条件的闹钟;
其中,所述起闹确认指令是指用户在所述第一闹钟起闹时,向所述电子设备发送的关闭所述第一闹钟的起闹的指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闹钟为所述至少两个闹钟中的任意一个闹钟;
或者
所述至少两个闹钟均设置有优先级,所述第一闹钟为所述至少两个闹钟中优先级最高的闹钟。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建立闹钟组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用户对所述闹钟组中的任意一个闹钟或者规定闹钟的停用指令;
根据所述停用指令,停用所述闹钟组中的所有闹钟;
和/或
接收用户对所述闹钟组中的任意一个闹钟或者规定闹钟的删除指令;
根据所述删除指令,删除所述闹钟组中的所有闹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停用所述闹钟组中的所有闹钟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用户对所述闹钟组中的任意一个闹钟或者规定闹钟的开启指令;
根据所述开启指令,开启所述闹钟组中的所有闹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满足预设条件的闹钟为:
起闹时间与所述第一闹钟的起闹时间的时间差小于预设时间差阈值的闹钟。
6.一种闹钟实现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建立单元,用于建立闹钟组,所述闹钟组中包括至少两个闹钟,所述至少两个闹钟中包括第一闹钟;
起闹单元,用于按照所述建立单元建立的第一闹钟的起闹时间,起闹所述第一闹钟;
处理单元,用于在所述起闹单元起闹第一闹钟时,如果接收到用户对所述第一闹钟的起闹确认指令,停用所述闹钟组或者停用所述闹钟组中满足预设条件的闹钟;
其中,所述起闹确认指令是指用户在所述第一闹钟起闹时,向所述电子设备发送的关闭所述第一闹钟的起闹的指令。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闹钟为所述至少两个闹钟中的任意一个闹钟;
或者
所述至少两个闹钟均设置有优先级,所述第一闹钟为所述至少两个闹钟中优先级最高的闹钟。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
接收用户对所述闹钟组中的任意一个闹钟或者规定闹钟的停用指令,根据所述接收单元接收的停用指令,停用所述闹钟组中的所有闹钟;
和/或
接收用户对所述闹钟组中的任意一个闹钟或者规定闹钟的删除指令,根据所述接收单元接收的删除指令,删除所述闹钟组中的所有闹钟。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接收用户对所述闹钟组中的任意一个闹钟或者规定闹钟的开启指令,根据所述接收单元接收的开启指令,开启所述闹钟组中的所有闹钟。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满足预设条件的闹钟为:
起闹时间与所述第一闹钟的起闹时间的时间差小于预设时间差阈值的闹钟。
1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中设置有权利要求6至权利要求10任一项所述的闹钟实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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