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骨填充器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31261.2 | 申请日: | 2013-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695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26 |
发明(设计)人: | 刘凯;邵卫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冠龙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刘凯 |
主分类号: | A61B17/56 | 分类号: | A61B17/56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张维斗 |
地址: | 250101 山东省济南***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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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填充 | ||
1.一种骨填充器,其特征是:有一个直径在5-9毫米的骨通道管,在该骨通道管的上部与一带手柄的漏斗底部固定连接,在漏斗内的骨通道管顶面低于漏斗的顶面,在所述漏斗内所述的骨通道管的侧壁有入骨口,在所述的骨通道管的底端是出骨口;在所述入骨口端的骨通道管内腔插有直径与骨通道管内径相配合的植骨棒,在所述植骨棒的上端有把手,所述的植骨棒的长度要长于所述的骨通道管。
2.一种骨填充器,其特征是:有一个直径在5-9毫米的骨通道管,在该骨通道管的上部与一带手柄的漏斗底部固定连接,在漏斗内的骨通道管顶面低于漏斗的顶面,在所述漏斗内所述的骨通道管的侧壁有入骨口,在所述的骨通道管的底端是出骨口,所述的出骨口是在骨通道管底部的管壁上,骨通道管的底部是弧形封口;在所述入骨口端的骨通道管内腔插有直径与骨通道管内径相配合的植骨棒,在所述植骨棒的上端有把手,所述的植骨棒的长度要长于所述的骨通道管。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骨填充器,其特征是:所述的漏斗、骨通道管和所述的植骨棒用的材质为不锈钢或医用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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