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激光教学互动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43322.7 | 申请日: | 2013-04-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54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陈龙;张文青;王燕华;郑占青;李卫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视美乐激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B5/02 | 分类号: | G09B5/02;G06F3/0487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 代理人: | 张涛 |
地址: | 214213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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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激光 教学 互动 系统 | ||
1.一种激光教学互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激光投影机、投影幕、激光发射器、摄像装置和计算机,所述摄像装置的信号输出装置与计算机的信号输入装置连接,计算机的信号输出装置与激光投影机的信号输入装置连接,所述激光投影机将计算机的输出图像投影到投影幕上,所述摄像装置接收投影幕上的投影图像并将所述投影图像传输至计算机,计算机对投影幕上的位置坐标与计算机屏幕坐标进行映射并能够根据所述映射控制计算机光标移至激光发射器的投影光斑图像在所述投影图像上的相应位置,计算机能够对所述投影图像进行设置和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激光教学互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能够捕捉激光发射器的激光投影光斑并将激光投影光斑所在的实景的图像传输至计算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激光教学互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投影机包括镜头,所述镜头为焦距在6mm以下的镜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激光教学互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幕为可书写投影幕。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激光教学互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是指无线连接和/或有线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激光教学互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的所述输出图像在计算机的虚拟图像和所述实景的图像间切换,或所述计算机的所述输出图像包括计算机的虚拟图像和所述实景的图像,或所述计算机的所述输出图像为计算机虚拟图像和所述实景的图像两者的融合图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激光教学互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为全景摄像机或摄像机组,所述摄像机组的视野能够覆盖全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激光教学互动系统,其特征在于,用于室内和/或室外。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激光教学互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发射器为激光笔。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教学互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计算机输出所述实景的图像;
2)激光投影机将所述实景的图像投影到投影幕上构成实景投影图像;
3)计算机对所述实景投影图像进行锁定;
4)用激光发射器的激光投影光斑指定所述实景投影图像中的景物;
5)计算机控制计算机光标移至所述实景投影图像中所述激光投影光斑图像的位置;
6)计算机在所述光标处进行文字和/或图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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